在朱镕基出任国务院副总理之前,国有企业改革一直以放权让利和推行承包制为主要手段,至1992年6月,国务院还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赋予企业14项经营自主权。然而,这些试图绕开产权清晰时展开的种种放权性措施,都被证明是极其失败的。进入1995年之后,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几乎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报告显示,国有企业的亏损面超过40%,企业负债率平均高达78.9%,与10年前相比,资产增长了4.1倍,债务则增长8.6倍。
朱镕基很快放弃了沿袭了十多年的思路。他认定国家已经无力照顾数以十万计的“亲生儿子”,必须有所放弃。1995年9月28日,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新的思路,宣布实行“抓大放小”的改革战略。
所谓抓大,就是模仿日韩的大公司模式,选择一些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在金融信贷政策上予以扶持,通过“实业—金融”混业经营模式使之迅速壮大。1996年,中央政府对1000户重点企业中的300家明确了各种信贷扶持政策。同时,国家经贸委宣布,未来几年将重点扶持宝钢、海尔、江南造船、华北制药、北大方正、长虹这6家公司,力争使它们在2010年进入“世界500强”。在中央政府确定了“国家队”之后,各省应声而动,纷纷开出角己的扶持名单,宣布将在若干年内将它们送进“中国500强企业”之列,而各地市则相应地提出了打造“省级百强企业”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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