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准备,建立功勋,要把敌人,消灭干净,为着理想勇敢前进,为着理想勇敢前进,前进。
——郭沫若《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1950年
1950年8月10日,北京。四川船王卢作孚与交通部部长章伯钧签署了《民生实业公司公私合营协议书》,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公私合营企业。毛泽东说,公私合营“要学习民生公司的榜样”。
有关资料显示,民生的“公私合营”是卢作孚主动提出来的。早在1949年,卢作孚一度避居香港观望,他带走了价值达5000万美元的18只轮船,他的留去成为一个很微妙的焦点。在那段时间,民生公司的经营陷入了困境,公司亏空达170亿元,举步维艰,连发职工工资都极为困难。总公司主任秘书郑璧成被拘押,原因是“因不得已之原因,保存战犯杨森(曾任国民政府四川省省长)衣物”。卢作孚思量再三,决意回到大陆,3月24日,他通过公司驻北京代表何乃仁向周恩来第一次提出了“公私合营”的议题。
6月10日,他离港赴京,作为特邀代表,出席了全国政协第一届第二次会议。在京期间,周恩来总理和陈云多次约见他,就经济建设问题、交通和航运问题进行长谈。有一次,凌晨两点钟,周总理给他打来电话,要立即约见,接着便派车来接,一直谈到东方既晓。卢作孚还两次参加毛泽东主席举行的便宴。宴上,他都与毛主席同席,并且紧挨其边。
卢作孚主动提出“公私合营”,与当时的形势和他一贯的理念有关。一方面,他希望以合营的方式让民生走出困境,在协议书中,政府投资作为公股,帮助民生公司渡过难关,公股代表只参加董事会,并不直接参加公司具体运作。另一方面,他一向有为社会办企业的思想,从投身实业到经略北碚,他始终抱持着乌托邦式的实业理念,而这与公有制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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