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上下皮肤感受着夜气炎热,宅悦只得鼓着大肚子拼命喘气,试图让自己舒服点儿。
即使不如宅悦的体态,夏季的夜晚也够难捱的了。身体表面触手黏腻,汗水涔涔。他那包围巨大躯体的皮肤原本厚如马臀,白天感觉迟钝,到了夜晚却如同化为黏膜般格外敏感。
一到夜晚,便有种全身生出眼睛的感觉。
这些眼睛即使想阖上也无法关闭。除非等到弥陀来迎接前往西天,想闭上身上无数只眼睛到底是痴心妄想。冬天还可套上衣物或者盖棉被,无奈夏天炎热,打着赤膊便无从遮掩了。加上宅悦南于肥胖之故,汗流为一般人的两倍,汗穴一张全身便更为敏锐。即使仝身像破布般蜷成一团,这般盗汗涔涔的夏夜总使宅悦厌恶至极。
宅悦曾想。
人类之所以生了两颗眼珠,就是为了减少此种不快。
罹患眼疾之前,宅悦未曾尝过这种滋味,因此才归罪于眼盲。
若是一个人从早到晚都对外界状况如此敏感,不发疯才怪。人类以肉眼观察世界,多少容易产生错觉,反而少了刺激。以为眼皮一阖上便能眼不见为净,因此感到心安。只不过,其实闭上双眼,反倒能更加清晰地看见世界。
——真正能看见事物的,并不是眼睛。
宅悦慢慢撑起身子,抓起快磨破的短袖上衣摊开,披在自己巨大的背部。
与其勉强睡觉,干脆起床算了。反正睡不着,躺着坐着都差不多。
伸手取来残破的团扇,啪答啪答使劲扇风。风带点微温,完全没有凉爽的感觉。
宅悦不禁想起种种往事。
最初是——发现视线有点模糊。对面一根长竹竿距离的足袋店招牌,看起来轮廓重叠了两、三层。
当时以为是用眼过度或是近视眼之类的,试着自己用针灸治疗,却一直没有起色。不久,足袋店招牌的边框变得模糊,看不清楚颜色,全像烟雾一般渺渺蒙蒙,这才发觉情况不妙。从此走起路来跌跌撞撞,做任何事情都变得笨手笨脚。白天亮晃晃时还摸得清事物,一入夜就真的是“伸手不见五指”,活像捉迷藏那只遮住眼睛的鬼。然而,按摩这一行通常入夜才开始工作,于是乎宅悦不得不渐渐减少工作量。随着岁月流逝,慢慢地连自己的脚尖也看不清了,甚至大白天看东西也一片蒙胧。至此,宅悦已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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