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拉维斯·布里格姆醒了过来,他向床边一只水桶撒尿,用瓶装水洗了手。他整理了一下把他脚踝上的脚镣和墙上的大铁栓连接在一起的锁链。
他又想到了那部愚蠢的电影,《电锯杀人狂》,其中有两个人被用锁链拴在墙上,就像他现在一样,要想逃脱只有把腿锯断。
他喝了些维他命饮料,吃了一些格兰诺拉燕麦片,然后陷入思考中,试图把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连缀起来,找到他为什么来这里的答案。
下此毒手的人到底是谁?
他回想起那天,就是警察或探员到他家的那一天。他爸爸一副无赖的样子,妈妈只知道抹眼泪,一副可怜相。特拉维斯抓起工作服,骑上自行车朝百吉面包店奔去,虽然那地方让他恶心。他进入屋后的树林没多远就控制不住了,撂下车子坐在一棵橡树旁大哭起来。
没有救了!谁都恨他。
他擦了擦鼻子,这棵橡树下面是他最喜欢的地方——这让他想起了阿厄忒里亚里的一个地方——他听见身后有脚步声,移动得很快。
还没等他来得及转身朝向那个声音,他的视线就一片昏黄,身上从脖颈到脚趾的每一块肌肉都在收缩。呼吸不再受控制,他很快昏了过去。后来他在这个地下室醒了过来,头感到无休无止地痛。有人用泰瑟枪击中了他,这种枪的使用他在YouTube里看过。
他最害怕的事情到头来是一场虚惊。他仔细摸了摸——沿着裤裆,从后面摸的——他意识到没有人对他做过什么——没有做那种事。但这……只是绑架,就像斯蒂芬·金的小说里一样被劫持到了这个地方?到底发生了什么?
特拉维斯从廉价的折叠床上坐起来。他每动一下床就会摇晃一下。他又朝四周看了看这个监狱,是一间脏兮兮的地下室。他仔细地看了看留给他的食物和饮料:大部分是薯片、包装的饼干和盒装的奥斯卡·梅尔公司生产的速食产品——火腿或火鸡。喝的有红牛饮料、维他命饮料以及可口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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