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上。安斋懒懒地坐在车里,身体随着车子摇晃着,心想,原来失败就是这样一种感觉啊。
安斋父母早逝,他是跟着在法院当速记员的叔叔长大的。15岁那年,老师留了一个作业:参观父亲工作的地方。第一次走进法院的情景直到现在还鲜明地留在记忆里。排列紧凑的密室般的房间,跟外界不同的特殊的语言。严肃的气氛,一下子就打动了少年安斋的心。他感到法院里到处洋溢着一种庄严的美。他旁听了一场审判,当时他只看了一眼敲打速记打字机的叔叔,视线就被那个高高在上的法官吸引过去了。直觉告诉他,在法庭上,法官是最伟大的人物。
少年安斋的直觉是对的。法官们习惯把自己负责的法庭叫做“我的法庭”。开庭前五分钟,检察官、律师等人已经全部到场,静静地等着法官进来。时间到,法官席后边的门开了,随着庭吏一声吆喝,全体起立,向法官席上的法官行注目礼。
换上别的孩子,也许会认为法官是摆臭架子,但少年安斋一点儿都不这么认为。他认为,那是倾尽人类智慧导演的一场严肃的正剧。人要对人做出判决,为了这个神圣的目的,法庭上的人携手一致,把法官推举到高人一等的位置,给被审判的人一种错觉:法官是人,但又不是一般的人。这就使法庭显得威严,从而产生震慑力。
当上法官以后,每次从法官席上下来,安斋都会有一种变回一般人的感觉。现在的他也是一个一般的人,而且是一个等着被审判的人。一个报社记者,居然也在手上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眼下的安斋,简直就是一个浑身哆嗦着等着法官宣判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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