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按照英美法系,日本人在南京大屠杀期间犯的罪行实证多与少,将直接对整个审判结果产生影响。中国在世界事务中,吃亏的窝囊事不止一两件,现在有,过去更多,审判日本战犯中我们先说说证据问题,其实不是中国没证据,而是当时的中国政府对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本身重视不够,政府出力远不如一个菲律宾。比如收集罪证,菲律宾从一开始就以“国家力量”来统筹安排,而且由美国人帮着定调定规,所以东京审判中菲律宾部分的审判结果,令人满意。我们呢?差一点连唯一的一个甲级战犯——松井石根也放了,但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审前中国方面收集实证之仓促与简单中可以看出,当时的国民政府确实在很多方面很差劲。
笔者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看到,其实在1946年之前的数年间,南京市民间反映日本侵略者犯下大屠杀罪行的证据就留下很多。那个时候不是日本统治时期吗?南京为何有百姓敢揭露日本人所犯的暴行呢?
是的。这是因为日本人统治期间,在日本军方的摆布下,南京于1938年初成立了一个傀儡政府,开始是“自治委员会”,后来便是大汉奸汪精卫的伪政府。饥寒交迫、求生不得的百姓才不管你是谁当政,他们只乞求能有一丝生的希望,因此在这些年里,出现了许多自发的民间“呈文”,而这些民间“呈文”恰恰为日本在南京大屠杀时所犯下的种种暴行留下了铁的证据。下面是笔者从当时留下的数以千计民间“呈文档案”里找出的几份原文,虽然由于当时仍处在日伪统治时期,百姓也只是为了获得“政府”的救济而呈文,但我们依然可以从另一个层面掌握日本军队在南京实施大屠杀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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