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姆和诺拉在一起,其理由与促使其他男女在一起的一样。也许可以把这种种理由总结成一条。不过,不管这条理由是什么,都应该由每个人自己来想。托姆和诺拉来到离威尼斯不远的一个小村庄。本来,他们只是想在这儿找一点吃的东西,结果是没找到吃的,却看见一栋房子上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有房出租。托姆和诺拉把这套房子给租了下来。他们没有兴致继续旅行了。也许,这一路上他们早就没有兴致再继续旅行了,可是谁也没有先把这一想法说出口,因为先说出这一想法的人,不是同时也得提出一个建议吗?于是,他们搬进了这套房子。这套房子是带家具的。他们坐在家具上,不知道该干什么。突然,可以让人在旅途中谈论的那些话题都消失了,可新的话题还没有产生。在接下去的几天时间里,诺拉忙着打扫房子,而托姆则在考虑他该如何来挣钱。每个人都在想,这就像是在玩“长大成人”的游戏。或者更加糟糕的是:我们在这儿所做的,就是使自己“长大成人”。
一天下午,托姆在某个地方转悠。他在考虑怎么挣钱,可实际上,他更想让年轻姑娘们欣赏他那一头漂亮的长发和他的模样等。就在这种情况下,他遇见了保罗。凡是认识保罗的人都知道,保罗是个很特殊的角色。保罗也留着长发。如果说,留着长发的托姆像一个80年代的摄影模特儿的话,那么留着长发的保罗看上去则像一个造反派,像一个拒绝服兵役的人,像一个红军派成员或像一个印度人。他的头发披在脸上,看上去给人的印象就是这样。他的脸饱经风霜,不是衰老憔悴,只是有那么一点饱经风霜的样子。保罗穿的衣服是皮子的,上面有许多缨穗,很多地方是镂空的,露出了赤裸的皮肤。保罗坐在这个地方的一个广场上弹着吉他。托姆当然不会直接朝他那儿走去,那样的话会显得很傻气。他随便地在那儿兜了几个圈子,犹交口一条鲨鱼,先是围着陌生的事物转悠,然后把圈子越缩越小。最后,他靠在一棵树上,把目光投向远方。然后,是保罗上来与托姆搭话的。他请托姆去酒吧。等到他们从第五个酒吧出来时,夜已深了。当他们一起唱了几首歌,保罗又讲述了他的生活经历之后,他们俩便已经成了老相识。保罗的职业是旅行记者或类似的什么。他尽可能少干活,在旅途中,他对很多事情都不感兴趣。对他来说,最有意思的事情是女人,接着还是女人,然后是大麻、酒精和可卡因,这些也是相当有意思的东西。保罗会讲精彩的故事,在他所讲的故事中有真正懂得生活的人,有他遇到过的海盗,有鸦片窟,有武器贩子,还有许多各种各样的疾病。当然,这些故事都离不开女人。这些女人都爱保罗,而保罗则不爱她们,或者是刚好相反。保罗所讲的那些有关女人的故事总是带有悲剧色彩。保罗什么都知道。他知道,该怎么来消磨时间;他知道,该如何把人生变成一种充满乐趣的、惊心动魄的休假。托姆很快便对保罗产生了敬佩之意。他希望自己能像保罗一样地生活,能像他一样自由。在与保罗一起度过的几个小时里,他觉得自己迄今为止的全部生活竟然变成了一个无聊的、微不足道的、值得诅咒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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