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首次相遇,是在九月二十三日晚上十点半左右。他蹲在佐仓工业社区附近的地上,自行车倒在路边。
我之所以像事先安排好不在场证明的犯罪者一样,明确记得叫时间和地点,是因为那天晚上的那个时间正好有强烈台风逼近关东地区。我打开车上的收音机,听着每隔三十分钟播报一次的新闻报道。天气预报常离谱得让人不敢恭维,台风警报却准得让人有点恼。
正如所预报的,从下午七点左右,西风渐渐强劲,暴风雨也逐渐增强。即使开着车前灯,能见度也只有一米左右。天空下着倾盆大雨,当车轮辗过路上的水洼时,溅起的水花比小喷泉更壮观。水花溅到挡风玻璃上,便什么都看不见了。我心想是不是该找个安全的地方,先远离暴风中心再说。
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他。
如果我不是把车速放慢到比走路还慢,我和他就会以最糟糕的方式遇上了。我一定会辗过他,然后,下巴打着颤到处找急诊医院。在狂风暴雨中开车已经够戗了,谁会想到竟有人骑着自行车在雨中穿梭。所以,当我看到车前灯前方隐约出现的人影时,还以为是郊区路上经常见到的、印着警察人形的警示牌。
但是这个人影朝车子挥着手。警方不可能在路边放一个装了电池的活动假警察,他们没那么多预算。所以我立刻知道是活生生的人。他穿着薄薄的塑料雨衣,帽子被风吹开了,袖子和衣服下摆也被吹得直抖。他的头发被雨淋得粘在头皮上,在大雨之中,他的脸皱成一团,眼睛也眯成一条缝,看起来就像用丝袜套着头的劫匪。我好不容易才分辨出他是个男的,而且不是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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