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就是所谓的告白……好吧,我终于说完了,趁着奔放的酒劲还没褪去,我喘着粗气望着他,嗯,八成是有戏的吧。
景深平时待我不薄,总是不经意就让我感动得无以复加,要说他在外面流连花丛,我想着想着也就想通了,好歹他还是单身么,凭我横看小言三千本的手段,婚后还不把他治服帖了?再怎么样,总比婚前服服帖帖,婚后流连花丛要好么。
而且他专门搬这小破楼来住,不是为了我,也是为了我很像他挂掉的前妻这一点吧,活人永远比不过死人,但死人也永远代替不了活人,再怎样情深,时间也会磨平伤痕,我想我喜欢他,他喜欢我,这就足够,无关乎别的。
我脑中的三千本小言和三百部电视剧告诉我,这就是传说中的闷骚别扭男人,别看他风度翩翩仪表堂堂,真要爱了,他不到危急关头那是不会说出口的,没办法,性格使然,至于那什么危急关头,在小说电视中大多是生离死别啊,战争爆发啊,世界末日啊,再不济也来个棒打鸳鸯私奔天涯之类,可现实没那么戏剧,我老母巴不得我拖只雄鸳回家呢,哪舍得棒打,对我老母来说找不到雄鸳,找只公鸭都成,只要是可以传宗接代接替她的麻将事业的,我真怕我再不嫁出去,老太太哪天逼急了找只公猪逼我来结婚。
果然,他一双清亮的明眸中闪过各种各样的情绪,我不是个善于察言观色的人,但他眼中那么明显的恍然和惊喜是掩不住的,天底下有什么比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更让人开心呢?
他闭上了眼睛。
他伸出双臂,我被他一把搂在怀里。
哎哟,我当时那个心跳啊,跟个十万马力似的,他衬衣上的清香味汹涌入我的鼻腔,我贴在他胸前,满脑子都是粉红泡泡,啊,这种美好的感觉,就跟老任提前发稿费一样,我几乎就要下意识伸出双臂反抱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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