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一只大猫叼着一条鱼跑进屋来。正躲在床边嚼着,张三叫一声:“是只猫”,扑了上去。那只猫见有人来追,丢下鱼,窜出了屋子,张三也追了出去。
大花猫噌的上了房,“噌噌噌”飞跑着,张三将腰带一紧,顺着竿子,三把两把便上了房顶。张三紧追不舍,脚踩在房瓦上一点也听不见声响。一直追了三个院落,张三猛扑上去,如同老鹰抓兔子一般迅速,猫“喵喵”叫着,成了张三的俘虏。
张三抱着大花猫,笑眯眯的,仍踏着房脊回到罗家房上,纵身跳下,如一片树叶轻轻落地,脸不红,气不喘。此时,罗瘿公也走了出来,说:“张三爷真是好身子骨,比猫还灵哩!”张三笑了笑说:“捉猫、抓雀、逮兔子是我小时候的游戏。”
张三把大花猫抱进地下室,罗瘿公道:“你还挺喜欢小动物。”张三用脸亲着猫说:“这只猫也怪可怜的,你瞧它瘦骨头,以前怕是一只富贵猫,赶上这动乱年头,也受了不少委屈,它的主人也可能远离京城,也可能已经死了……”张三端起酒缸给猫喂酒,那猫一闻见酒味喵喵叫着,用舌头舔着酒缸沿,张三更喜欢了,他把猫抱到怀里,用胸膛暖猫的身子,那猫依顺地偎在他的怀里;张三掰开山核桃喂它,猫贪婪地吃着……
罗瘿公又说开了酒的故事:“魏晋文人,无论‘建安七子’还是‘竹林七贤’,无不嗜酒。竹林七贤中的刘伶,纵酒放达,有时赤身裸体在家饮酒。客人来了讥笑他这种举动,他说,我以天地为房屋,房屋为衣裤,你们为什么跑到我的裤子里来了!他常乘着鹿车,带着酒,令人拿着锹了他出门,走一路,喝一路,说:‘如果我死了,就地埋掉就是了。’他的妻子见他如此嗜酒,哭着劝他戒酒。刘伶说,我自己戒不了酒,只能向鬼神发誓才能戒掉,请赶快准备敬鬼神的酒肉吧。他的妻子很高兴,立即在神前供上了酒肉,要刘伶来祝誓。刘伶道:‘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醒。妇人之言,慎不可听。’祝罢,大吃大喝,直至醉倒。阮籍是竹林七中另一名才子,他家邻居有一个小酒店,女店主的容貌很美,阮籍常去喝酒,醉了就倒在女店主旁边酣睡,也没有什么调戏行为。他听说步兵营厨善酿酒,储酒数百斛,就请求去做步兵校尉。司马昭为儿子司马炎求婚借助于阮籍,阮籍既不愿意,又不敢公开拒绝,只好大醉六十天,使司马昭无开品的机会。阮籍的母亲死时,别人来通知他,正逢他下棋。对弈的人劝他不要下了,他硬要争个结局。棋下完后,饮酒三斗,大叫一声,吐血数升。按当时的礼俗,居丧是不能饮酒的,而阮籍却照样饮酒如故,甚至在司马昭的宴会时,也饮酒食肉,毫不顾忌。司马昭的谋士钟会,每次欲加害阮籍,都因阮籍喝醉的酒而无法罗织罪名。据《世说新语》记载,阮籍等人饮酒,不用普通杯斟酌,而用大瓮盛酒,围坐痛饮,遇有猪挤过来拱着鼻子喝酒,也毫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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