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
谓六五也。
“小狐汔济”,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
“未济”阳皆乘阴,上下之分定,未可以有为也。“汔”,涸也。“坎”在“离”上,则水溢而火怒于下,必进之象也;是以虽溢而可以“济”。“坎”在“离”下,则水涸而火安于上,不进之象也,是以虽涸而不可以“济”。君子见其远者、大者,小人见其小者、近者,初六、六三,小人也;见水之涸,以为可济也,是谓“小狐汔济”。而九二君子也,以为不可“曳其轮”而不进,则“小狐”安能独济哉!是谓“未出中也”。二阴轻进,而九二不予,是以六三“征凶”。初六“濡其尾”,虽九二亦病矣,故“无攸利”。见易而轻犯之,遇难而退,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后,故曰“不续终也”。
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易》二、三、四、五皆失位,惟“未济”与“归妹”也。故皆“无攸利”,而“归妹”又“征凶”者,刚柔不应也。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上下方安其位,而不乐于进取,则君子慎静其身,而辨物居方,以待其会。
初六:濡其尾,吝。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水火相射,极乃致用。故“济”必待其极,“汔济”,非其极也。
九二:曳其轮,贞吉。
《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
外若不行,中以行正也。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
《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未济”非不济也,有所待之辞也。盖将畜其全力,一用之于大难。大难既平,而小者随之矣,故曰:“利涉大川”。六三见水之涸,幸其易济而骤用之,后有大川,则其用废矣,故曰“征凶”。见涸而济者,初与三均也;初“吝”而已,三至于“凶”,位不当也。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dd123.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