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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宛若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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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一小将,农民出身,当上将军后,欲结豪族,于路上将妻子及其身边女婢残杀,沉尸江底,对家人说:夫人竟为盗所杀!几年后,他出差到扬州,住于客栈,见外面大街上,有一妇人在卖花,妇人的样子很像他所杀的女婢。走过去一看,真的是那女婢,顿时拜倒在地,问其是人是鬼。女婢笑:“人呀,当时我只记得自己和夫人为盗贼所击,幸而不死,被人搭救,现流落扬州,与夫人卖花为生。”小将惊异,爬起身,问夫人在哪里。女婢说在附近小巷。小将跟女婢一路而行,来到巷子深处的一间小舍,里面出来一人,竟真的是他妻子。这时候,小将似乎被感动,抱着妻子大哭。再后来,他被请进屋,一起吃饭。后面的事情大约可以想到:小将一夜未归,随从四处寻找,来到此屋,里面寂若无人,进去后发现白骨一具,血流满地。

故事中,被害的妻子与女婢,扮作卖花女,骗过鄂州小将。在扬州的夜色中,从白骨堆中站起的女鬼,拈花而笑。这样的镜头有些动人。只是,她们作完案后又去了哪里?不去管它,还是说说她们手里的花吧。女鬼所持之花当为鬼花,但可否这样理解:只有鬼才可看到鬼花。当时,鄂州小将发现那女婢在卖花,实际上已暗示:他自己也即将身死为鬼了。

广陵法云寺僧珉楚,尝与中山贾人章某者亲熟。章死,珉楚为设斋诵经。数月,忽遇章于市中,楚未食,章即延入食店,为置胡饼。既食,楚问:“君已死,那得在此?”章曰:“然,吾以小罪而未得解免,今配为扬州掠剩鬼。”复问何为掠剩,曰:“凡吏人贾贩,利息皆有数常,过数得之,即为余剩,吾得掠而有之。今人间如吾辈甚多。”因指路人男女曰,某人某人,皆是也。顷之。有一僧过于前,又曰:“此僧亦是也。”因召至,与语良久,僧亦不见楚也。顷之,相与南行,遇一妇人卖花,章曰:“此妇人亦鬼,所卖花,亦鬼用之,人间无所见也。”章则出数钱买之,以赠楚曰:“凡见此花而笑者,皆鬼也。”即告辞而去。其花红芳可爱而甚重,楚亦昏然而归,路人见花,颇有笑者。至寺北门,自念吾与鬼同游,复持鬼花,亦不可,即掷花沟中,溅水有声。既归,同院人觉其色甚异,以为中恶,竞持汤药以救之。良久乃复,具言其故,因相与复视其花,乃一死人手也。楚亦无恙。(《稽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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