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脚踏着家乡的原野,
他的名字是——法尔·达尔第。
就在这同一个星期四的清晨,法尔·达尔第(他今年是四十岁了)从自己在南撒州高原北部租下的大宅子里走出来,而他的心情正有点象上面两句诗里的那种心情。他的目的地是纽马开;自从一八九九年秋天,他从牛津溜了出来去看剑桥州的让点赛之后,这地方他到今天还没有光顾过。他在门口停下来,跟妻子亲一个吻,同时把一小瓶波得酒塞进口袋。
“不要过分走累了,法尔,而且不要赌得太多。”
有她的胸口抵着自己胸口,眼睛望着自己的眼睛,法尔对自己残废的腿和钱袋都放心了。他应当有点节制;好丽的话永远是对的——她有一种天生的干才。她的脑子总是那样快,总是那样机灵地及早看出他的心情;自从波尔战争时在南非那边成全了他们的浪漫婚姻之后,这二十年来他竟而对自己这位年轻的表妹极端忠实,不但忠实,而且一点不觉得是牺牲,一点不感到厌倦,这在他自己看来也许不算什么,可是在别人眼中那简直是奇事,——他究竟有一半达尔第的血液啊!她总是那样的敏捷,总是比他机灵,善体人意。由于两人是表亲结婚,他决定,或者毋宁说好丽决定,不生孩子;虽则脸色黄一点,她却保持了美观和苗条身材,以及头发的浓郁颜色。法尔特别佩服她在照顾自己的生活外,还能够骑术一年年娴熟,并能有她自己的生活。她始终不放弃练琴,而且看书看得很多——小说、诗歌,什么都看。他们在哥罗尼角那边办农场时,她把农场上所有的黑人妇孺照顾得都非常之好。说实在话,她真是聪明;然而一点不托大,一点不自命不凡。法尔为人虽不怎样谦虚,却逐渐承认她比自己强,而且并不妒忌——这真是对好丽的最大恭维。人们说不定会注意到,他看好丽时,好丽从没有不觉察,而好丽看他时,他却有时候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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