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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曲简述 散曲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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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曲是元代新兴的一种诗歌形式,它既是来自民间的俚歌俗曲,又与词有非常密切的关系,词和散曲有许多牌名完全相同,而且格律形式也基本一样。如《醉花阴》《喜迁莺》《贺圣朝》《菩萨蛮》《念奴娇》《八声甘州》《忆王孙》《满庭芳》《贺新郎》《减字木兰花》《青玉案》《鱼游春水》《南乡子》等,都既是词牌又是曲牌。

散曲虽然来自民间,比诗词通俗得多,但是真正出自民间或下层文人之手的作品,和文人雅士的制作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尤其是后期散曲向雅化,也就是诗词化方向发展以后,这两种风格的区别也就越大。

因此,在散曲的类型划分上,就出现过一些不同的方法。最具代表性的,是燕南芝庵提出的三分法和杨朝英提出的两分法。

燕南芝庵是第一个对散曲进行分类的学者。他在《唱论》中提出把散曲划分为乐府、小令、套数三类的“三分法”。按照他的标准,“成文章曰乐府,有‘尾声’名套数,时行小令唤叶儿”。又说“套数当有乐府气味,乐府不可似套数”。这种划分的方法,标准本身就是混乱的。按有无文章(即文采)来划分,是以风格为标准;按有无‘尾声’即是否是一个完整的套曲形式来划分,则是按照形式来划分。也就是说,按照雅与俗的标准,散曲有乐府和非乐府(包括俗的小令和套数)两类。而且他还主张“套数当有乐府气味”,也就是说,套数要尽量向雅的标准靠拢。而“乐府不可似套数”,即乐府不可以俗。燕南芝庵大概是元后期人,在散曲已经向雅化发展的时期,提出这样的理论是不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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