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瓦尔·拉尔森看着自己的新西装。
如果他在那个重要的日子穿上它,会不会是个恶兆?他会不会被那个可恶参议员的大肠小肠罩着满身满脸?不无可能。带着嫌恶的心情,他马上决定,下星期四一定要穿上这套西装。
今天他还是平日的那身打扮——毛里夹克、棕色长裤、厚重的丹麦休闲鞋,带着皱折纹理的橡胶鞋底——他看着镜子摇摇头,接着就出门上班去。
贡瓦尔·拉尔森不喜欢变老。他就快五十了,越来越常自问人生的目的伺在。把遗产浪掷殆尽是很好玩,无论对自己还是别人都值得记上一笔。他喜欢当海军的那段日子,更喜欢商船上的生活,可是他到底为什么会当上警察,主动把自己推到一个常与个人信念背道而驰的位置上呢?
答案很简单。凭他七零八落的学校教育,那是他唯一找得到的工作,还有,当时他想做个有用的人。只是,他成功了吗?
还有,他为什么不结婚?他曾经有的是机会,只是现在都太晚了。
不管怎么说,问这种问题未免太不是时候。
他到达大楼后停好车,乘坐电梯直接上到暴力组办公室,亦即特别小组的总部。这些办公室已破旧不堪,壁纸斑驳脱落不说,在窗外不断增高的新警局大楼的压力下,整个建筑好像随时都有崩塌之虞。
贡瓦尔·拉尔森看墙上的钟。八点零三分。今天是十一月十四日,离那个大日子还有整整一个星期。
这个指挥总部有四个房间可用,马丁·贝克通常都在,贡瓦尔·拉尔森和埃纳尔·勒恩也几乎都在,本尼·斯卡基和弗雷德里克·梅兰德也是,梅兰德是窃盗组的探长,不过在国家凶杀组和制暴组也有多年的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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