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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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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恩双肘抵着桌面,用手撑着头,他实在太累了,眼前的字句总是缠成一团,不是飘来晃去,就是忽上忽下地乱跑,就像每次他想完美无瑕地打篇东西,那台旧打字机偏偏来捣乱一样。勒恩打着呵欠,眨眨眼,然后把眼镜擦干净,试着再从头读起。

眼前是一张烟酒专卖局的牛皮纸,纸上的内容虽然错字连篇,书法拙劣,却看得出是认真地慢慢写出来的。

致斯德哥尔摩,司法部风纪处:

今年二月二日,本人因为刚领薪水,去买伏特加酒,结果喝最了。我坐在动物园渡口唱哥,然后有一辆警车开过来,三个年轻得可以做我儿子的警察——不过,我要想生,一定会生个人,而不是畜牲——走下来一把抢走我的酒瓶,我瓶子里还剩一点儿酒,他们把我拖到一亮灰色大众车巴士上,巴士里面还有一个警察,袖子上有条的。他抓住我的头法,用我的头去撞地板,我就开始流血,不过那时我没有什么敢觉。后来我就被关了。然后来了一个大个子,他在门口看我,还笑我。他叫另外一个警察把门打开,然后拖外套,拿出袖子里面的粗皮带,然后卷袖子走进牢里,大声叫我立正站好,然后我就骂他,他大概听不清楚我在骂什么,后来我清醒了,他就打我肚子和另外一个地方,我就不写是哪里了。我倒下来,他又踢我肚子和其他地方,要走前还说,现在你知道耍警察会有什么下场了吧。第二天早上,他们放我出来,我问他们那个揍我骂我、袖子上有条的警察是谁,他们叫我最好忘掉,趁他们还没改变心意把我胖揍一顿之前赶快走,不过另一个从哥德堡来的、叫维福多的人告诉我,那个打我的人是尼曼组长,他说我最好不要说出去。这件事我想了很多天,我是个普普通通的工人,又没做坏是,只是喝了一点儿酒唱唱哥而已,可是我要公里正意,打商喝最酒了的老老实实工作老人,真的不是警察该做的事,我发是,我说的都是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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