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
赏析
这首诗大约是陶渊明五十岁左右时作。责子,就是对儿子的责备、批评。
诗先说自己老了:“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被”,覆盖。说:白发已布满了两鬓了,肌肤松弛也不再丰满了。这两句写老相写得好,特别是后一句少见有人道出。后面是写儿子不中用:“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总写一笔五个儿子不喜读书,不求上进。下面分写:“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阿舒是老大,十六岁了,而懒惰无比。“故”,本来,一向。按,“匹”字的字形近于“二”、“八”之合,这里用了析字的修辞法。“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阿宣是老二,行将十五岁了,就是不爱学写文章。“文术”,指文章技艺。按,用“志学”指代年龄,是出自孔子“吾十有五而志于学”的话。这里语意双关,到了“志学”的年龄而不志于学。“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雍、端是两个孩子的名字,他们都十三岁(可能为孪生兄弟或异母所出)了,但不识数,六与七都数不过来。按,六加七等于十三,这里用了数字的离合。“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通子是老五,快九岁了,只知贪吃,不知其它。“垂”与前“行”义同,都是将近的意思。按,这里用了“孔融让梨”的典故。《后汉书·孔融传》注引孔融家传,谓孔融四岁时就知让梨。而阿通九岁了却是如此,可见蠢笨。作者将儿子一一数落了一番后,感到很失望,说“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杯中物”,指酒。这两句意思是:假若天意真给了他这些不肖子,那也没有办法,还是喝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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