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这是图图写给我的第一封也是唯一一封情书里的一句。
虽然我知道这句话并非图图原创,而是出自一位很有名的女诗人的诗,可是每次想起,仍然唏嘘。
图图遇见我时,我们真的都在最美丽的时刻,最肉麻不堪又最灿烂夺目的青春年华。
她是我的初恋。
那时候,我还是电子系一个不务正业的学生,每周都有几天扔下功课,去市中心一间酒吧卖唱。一把吉他,一把还过得去的嗓子,是我表演工具的全部。
后来,慢慢有志同道合的人加入进来,先是张沐尔,后是怪兽。
怪兽是贝司手,张沐尔司鼓。
我们组成一支叫“十二夜”的乐队。
那不是一间很有名的酒吧,演出场所也很不专业。简单说,就是不可能每次都有鼓,也不是时刻要用到贝斯。所以大多数时候我仍然是孤单一人,拨几个简单的和弦,唱一些或流行或过时的歌曲。
其实酒吧唱歌收入并不高,我在乎的也不是钱,而是那种可以在黑暗处低吟浅唱的感觉。
那种又喧嚣又孤单的感觉,无限接近自由。
在那个所有人都各怀心事的地方,其实没有人在意你的悲喜,他们听到的只是歌声。如果运气好,当然他们偶尔回忆其人生中的这一刻,会忽然想起,有个人在寂寞空旷的背景里这样歌唱;他们会想不起这个人的样子,但那遥远模糊的歌声,会让他们惆怅。
这就是我心里的音乐,它或许永远不能像衣食住行一般让人念念于心,却可以暗中记录人生的全部时光。至少,当我回忆起每一段光阴,都会有音乐作背景。人生是这么动荡不安的长路,只有歌声可以让人休憩——后来我会刻意地把每一段日子用乐声标志,好让自己不至于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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