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后,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最近的一家酒店,钻进各自的房间,倒头睡去,睡了个昏天暗地。
傍晚睡醒后,我们开始吃在尼泊尔的最后一顿晚饭,那姐借用酒店的厨房,用自己带来的调料,给我们做了一顿酸辣粉,虽然那粉是当地的米粉,很多作料也都不全,但却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一碗酸辣粉,吃完以后,连流出的汗,都带着催人泪下的香,不光我这么觉得,李热血也好,王灿也好,也都吃出了目眩神迷的状态。
吃饱后,我们开始为自己庆功,庆祝每个人都全须全尾儿地从暴乱现场冲了过来,我们沿着街道边的小酒馆,开始一家接一家地喝酒,不知不觉间,每个人都喝大了。
记忆模糊前,我只记得李热血开始给男朋友打电话,有时大喊,有时大笑,有时开始说赌气的话,但那边的电话一直都没挂,所以我想,她男朋友,其实还是喜欢她的,喜欢到可以听这么久的醉话。
我还记得王灿搂着拉辛喝交杯酒,边喝边搂着人家说:“兄弟,你跟我一起回中国吧,我给你找漂亮媳妇儿。”
我也记得那姐在姐妹团的怂恿下,开始大声朗诵她少女时代写的诗,坦白说,那些诗确实有些像顺口溜,但我在那姐的霸气笼罩下,只负责用力鼓掌,绝对不敢告诉她真相。
我们的酒越喝越多,我们说话越来越大声,我还记得王灿坐在我面前,问我,你到底为什么叫羽蒙?你骂我的时候,说你名字的意思我不懂。
我干掉一杯酒,告诉他:羽蒙,就是能飞,飞不远的意思,就是要摔得浑身是伤,却没理由抱怨的意思,就是心里揣着一个大梦想,但却不好意思告诉别人,甚至自己都不好意思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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