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们把周代建立的制度,当成是中国第一个有规模的组织,就必须从周公说起。当然周代以前,中国并不是没有这样的组织,但是商代的历史我们知道的不够详尽,并没有足够的资料让我们进行细节的讨论。从西周开始,我们才有了比较清楚的历史资料。基本上由西周以至后来的王朝,我们都可以将王权(君主)当成是董事会,相权(宰相的权力)当成是经理人——CEO(Chief Executive Officer,公司或机构的最高行政主管)的位置来讨论。王权常常可以影响宰相的决定,但是王权并不能完全推翻宰相的决定,就像一个公司中,董事会和总经理是必须相辅相成的。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作为的总经理是周公,周公是武王的弟弟,武王带领着周人推翻了商朝,而周公却是这个王朝的真正缔造者,因为武王还没有来得及建立制度就死了。相权在周公的手上是相当有力量的,这个总经理是很有力量的,因为他的董事长,也就是成王,是自己的侄子。到现在我们还不能完全确定,究竟成王那时是不是只是一个空名的董事长,还是因为信任周公,所以完全交给他去做;我们甚至不能确定周公是不是曾经做过代理的摄政王——不过这些并不在我们的考虑之列。我们要注意的是这个公司成立的使命。王朝这样的公司并没有一个经济部的注册登记立案,它的法定地位是什么?自西周开始,中国的王权必须依靠一个法定程序,那就是天命——皇天给你的使命,也就是上天承认的统治单位,给予合法地位。
天命的继承
在西周建立之初,西周以天命作为一个宣传的借口,来说明为什么一个这样的小国能向商挑战,为什么这样的小国能统治这样大的王朝。西周在人口上、文化上、武力上,都不如它的敌手商王朝,可是居然很快就获得了胜利,理由在哪里?周人就以天命作为理由:皇天在众生之中寻找品德好、有能力的人,赐给他们天命,让他们管理天下;天命原来是在商人手里的,但商人是很差的统治者,所以皇天将原来赐给商人的天命收回。用天命为宣传的口号,使得西周的人民及士兵都很有信心去打这一场看来没有赢面的战争。他们的敌人是不是相信?我们不知道,但至少他们成功以后,敌人不得不相信,这便是历史上以既成事实来说明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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