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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滕文公章句上 开场白之三:奇妙的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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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一个单字放在那里,哪怕我们不认识这个字,也能觉得出这字里的一些味道。比如,同样都是地名,我说我在敦煌,看看,敦煌,这是多大的气魄,如果换一个地方,比如保定,这感觉就不一样了。

我看别人写书,通常会写个前言、后记,最后有个落款:某某,某年某月,于剑桥。看看,这是什么感觉!如果是在国内,那落款一般会是:某某,某年某月,于扬州瘦西湖畔听雨轩;要么就是某某,某年某月,于杭州狮峰摩诘精舍,一个比一个体面,可要换了我呢?落款是:熊逸,某年某月,于河北枣庄大骡乡肉联厂宿舍。后来一想,干脆也别写什么前言、后记了,省得落款(前书有前言、后记,那是被编辑逼的)。

人家还有地名文字感觉好的可以直接用在书名上,比如《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一看就有高人长者向你娓娓道来的韵味,可我呢,我的书名只能叫《肉联厂宿舍谈中国历史》,唉,真要这么起名,这书一定没人买了!

汉字很奇妙。

有一个例子可能很多人都知道,那就是“止戈为武”。高明吧?“武”字怎么讲?一个“止”字加一个“戈”字,这就是“武”,太哲学了!我们的古人实在太高明了!

这个“止戈为武”的说法倒不是现代人编的,往前追溯一下的话,写《说文解字》的许慎提出“六书”的概念,在谈其中“会意”一项的时候举例为证,就拿这个“止戈为武”说过事。

把时间再往前推,“止戈为武”在《左传》里就已经有了,是“春秋五霸”之一的楚庄王在一次重要讲话里提出的重要指导精神。

这样看来,“止戈为武”这个说法应该是原汁原味、无可置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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