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同以其私问曰:“燕可伐与?”
孟子曰:“可。子哙不得与人燕,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有仕于此,而子悦之,不告于王而私与之吾子之禄爵;夫士也,亦无王命而私受之于子,则可乎?何以异于是?”齐人伐燕。或问曰:“劝齐伐燕,有诸?”
曰:“未也。沈同问:‘燕可伐与?’吾应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则将应之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今有杀人者,或问之曰:‘人可杀与?’则将应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杀之?’则将应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今以燕伐燕,何为劝之哉?”
这一节因为一个年代问题而饱受争议:此时在位的齐王是齐宣王吗?我们就不管这个问题了,只看文本本身好了。
齐国有个大臣叫沈同,以私人身份来问孟子:“咱们可以去打燕国吗?”
原文不是像平常一样说“某某问曰”,而是特别着重记载着“沈同以其私问曰”。什么叫“以其私”?通常的解释是“以私人身份”,可也有人认为是“怀有私人目的”。我们先不管它,接着往下看。
孟子的回答是:“可以啊。”
嗯——?!孟子怎么会赞同打侵略战争呢?孟子用类比来说明这个问题:“燕国的国君子哙不应该随意把国君的位置让给子之,子之也不应该从子哙那里接受君位。打个比方吧,如果您很喜欢一个人,没经过齐王同意就把您的官位和俸禄给了他,而他呢,同样没经过齐王的同意就接受了您的官位和俸禄。这怎么行呢?而现在子之和子哙他们搞的事情和这有什么不同呢?”
过了一段时间,齐国发动了进攻燕国的战争。这场战争的经过我在上本书里已经介绍过了,这里就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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