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一百零八回,那么,五十四回恰好是一半。写到这里,贾氏的盛时光景达于顶点。第十三回秦可卿给凤姐托梦时说:“万不可忘了那盛宴必散的俗语。”最后又念了一句偈语:“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这都体现着曹雪芹的总体构思,高鹗的续书恰恰是在这最关键的地方,违背了曹雪芹的原意。我在前面用了不少篇幅,分析出书里故事的时间背景:从第十八回以后一直到第五十四回,都是写的乾隆元年的事情,“一春已去”;从第五十五回到第六十九回,则是乾隆二年的事情;“二春去后”,从第七十回往后进入“三春”;估计在八十五回左右,就会写到“三春去后”群芳流散的大悲剧。
五十一回后半部分到五十二回,又重点写晴雯。如果说前面第三十一回“晴雯撕扇”主要是突出晴雯“由着自己性子生活”的人格特点,那么,五十二回里“晴雯补裘”,则展示了她人格中的另一面,那就是在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的前提下,又有急人所难、勇于承担的高贵品质。她为宝玉病补雀金裘,并不是一个女奴在效忠自己的奴隶主,她和宝玉之间有一种淳朴自然、平等互赏的友情关系,这在第八回第一次描写到她时,已经定下了基调:宝玉从梨香院醉酒而归,她埋怨宝玉哄她研了那么些墨却等了一日,又爬高上梯贴斗方弄得两手冰凉,宝玉听了忙给她渥手。第五十二回她挣扎着为宝玉补裘,是为知心互赏的朋友“两肋插刀”的义气侠行。
有意思的是,曹雪芹写晴雯,又是把她人格中的光辉面和混沌面糅合在一起来写的,这是最难的写法,而他竟写得那样的自然,那样的天衣无缝。听到坠儿有小窃的行为,她如一块爆炭,立刻发作,大施酷刑,不等袭人归来,甚至也不待征求宝玉意见,便自作主张将坠儿立马撵逐。晴雯嘴里时常喊出撵这个出去撵那个出去的话头,可她竟全然没有自我保护的忧患意识,懵懂地以为自己既然是贾母喜欢的,到宝玉身边又甚得宝玉欣赏,是绝无被撵逐的可能的。她不但常常以撵逐别人为口头禅,自己赌起气来,也常毫无所谓地让宝玉撵她。命运就是那么诡谲,到第七十四回以后,被盛怒的王夫人率先撵逐的,反而是她,宝玉也无法挽救。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dd123.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