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了办公室,我于是改乘地铁上班。
我喜欢乘地铁,这时候我可以名正言顺地浪费时间胡思乱想。
我的小说有一般是在地铁上构思的。铁轨隔着一层在你脚下轰然作响,你知道你正轰轰烈烈地去向远方,这种感觉像极了你在灵魂爆发的时候写小说。那是不可抑制的冲动,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带着你顶着疾风逆雨一直向前向前向前,你可以一夜写完三万字,笔记本前整齐地放着啤酒罐,你写下“The End”,你看见朝阳,你觉得眼睛湿润。
我也喜欢火车,对于慢车尤其有怨念。绿色的车厢,没空调的,可以开窗的,人很少的,很便宜的,站站都停的,椅背高挺而坚硬。《上海滩》里的冯程程就是坐着这种车去往上海,她宿命中却尚未谋面的许文强在车站等她,非常有感觉。冯程程在火车上,拿着一本《家》,后来许文强被乱枪打死,冯程程拿着这本书去了。而我小时候读这本书觉得很枯燥很不耐烦,很多年后我和朋友在后海八九,忽然《新京报》的朋友来电话说巴金先生去世了,我忽然想到了《家》,发觉很多东西好像一下子就有点明白了,于是觉得悲凉。
我想我坐着一趟去远方的慢车而不读书,只是漫无边际地想很多人很多事,有些是我喜欢的,有些是我讨厌的,有些是让我欢喜的,有些是让我悲伤的。我把他们编进故事里,像是把无数的皮影凑在一起,自然而然地有一出皮影戏。我可以横占一排座位迎风眺望远方,远方的山青了水绿了油菜黄了橘子花开。我在每站下去买一点当地的特产,呼吸新鲜空气,有符离集的烧鸡、绵阳的鞋底饼和一咬满是油的鸡仔饼……一路吃吃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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