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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者 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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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上大学的时候,我的前夫得到了一个绰号,叫“老谣”。这是本地话,不是什么好词,通常是用来指称那些有着天花乱坠的口才却专讲荒诞不实的故事的人。老谣自己却喜欢这个绰号,他认为这是恭维,是对他的“辩才无碍”虽不准确但还生动的形容。

老谣确实有好口才,不论是讲汉语还是讲英语,也不论对方是什么样的人物,只要他有兴致,他就能够在一两分钟之内便与那人谈得火热,哪怕对方正在内急,找上他只是为了询问卫生间的所在。我爱上他是因为他的口才,我离开他也是因为他的口才,我是个正派人家的女孩子,是一个倾向于保守的老实人,老谣的口才对于我来讲就如同口味过于刺激的食物,初尝之下新奇可喜,但若每天以此为食,就难免会变成一桩苦役。

然而,眼见着雷恩每日沉迷在用脑筋急转弯捉弄英国同胞的游戏之中,我难免替他忧心;另外,分公司很明显的前途无望,我坐守空城也无所作为;再加上老汤普森总是不断地威逼利诱,让我向他报告雷恩的详细情况,以便抓住罪证取消他的继承权,而我虚构故事的才能又实在贫瘠,以至于难以招架;无奈之下,我只好把雷恩领到了老谣家里。

我在电话中对老谣道:“我请求你收敛起你的多才多艺,只把雷恩的注意力转移到生意,或者其它任何一桩正经事上来都成,千千万万不要让他在你那里染上别的坏毛病,特别是你最擅长的那些坏毛病。”

老谣身上的不良嗜好到底有多少种连我也数不清,更何况分手这么多年,不知道他又新添了多少种坏毛病,而他的每一种坏毛病对人,特别是对意志薄弱者都是极大的诱惑。我不想雷恩在他那里去了旧病却添新疾,因为,欧美人对老谣那套从中国传统文化中生发出来的玩意儿没有免疫力,所以我必须得提前警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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