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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 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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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傍晚的八百响催行鼓已经响了好一阵子。

长安城自隋朝建都起,便每日实行宵禁,且管治甚严。每日酉时开始,城南的明德门、城东的春明门和城西的金光门上就会响起鼓声,鼓声共八百响,历时约一个时辰。离家外出的人们,听到鼓声便要急忙赶回家中,如来不及回家,也要投靠亲友或投宿客馆,否则,鼓声一停,长安城一百零八坊的坊门就会统通关闭,这时仍留在街上的人便等于犯了夜行大罪,被金吾卫抓住,非徒即流。

常百兴将房中的地炉燃得极旺,灯挑得亮亮的,室内到处弥漫着一股融融的暖意,因为今天是腊月二十八,出门在外的行人门都在赶回家中过节,所以客馆里没有什么客人,院子里甚是冷清。

本来,常百兴做完了洛阳的那笔生意打算着歇上一段时间。这次年下里他来到西京长安,就是要过一过西京里的上元节。那时京中入夜金吾不禁,全城的百姓都纷纷走出家门涌向西市,那是何等的热闹!听说今年上元节里皇上还要大开宫门,放后宫佳丽出宫观灯,那时天街之上万头攒动,争看佳人的情景着实是令人向往。

常百兴万没想到,自己会没来由地搅上了这么一桩难事。

上午姚元之的来访搅乱了常百兴往日里的平静心情。他有一个非常好的习惯,无论遇到了什么样的为难事,他从不惊慌失措,而是找上一个安全的地方,静静地休息,将事情的前前后后,一切利害得失想个透彻。什么时候他想清楚了,什么时候他才会行动。

这一次的差事与以往的任何时候都不相同,因为这不是他的本行,而且其中的关系非同小可。

常百兴与同行中的其他偷儿不同,他不是那种见财起意,随时都在相机窃取他人财物的小混混。他是这一行中的尖子,是大唐三百五十八州中极少数的几个专门受委托窃物的高手,他们的目标不一定是值钱的财物,有的时候会是一封书信,或是一件信物。常百兴自己就曾为扬州的大盐商偷过一次他女儿婆家的婚书,为的是避免他的女儿嫁给她那自幼定亲,而今却非常不成器的女婿。当然,他们的收费也是极高,所以,一年里做上三五次的生意不失手,便可在几年里挣下一份可观的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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