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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蹂躏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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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民国2年正式国会尚未成立前,各政党对于宪法起草问题意见颇不一致,大别之有三派:第一派是国民党的主张,认为宪法的起草和制定,是国家主权攸关,当然是国会的职责。依《约法》的规定,国会成立后,应由国会选出起草委员编定,经参众两院议决。第二派是梁启超等所倡导,而为当时十八省都督及共和党、统一党、民主党所赞成,此派主张由政府组织宪法起草机关,以现在临时参议院、各省都督、各政党和总统府所派的委员编定宪法,提交国会议决;第三派为袁系的主张,认为现时政党意见不一,政府设法由大总统直颁宪法起草命令,布告全国,以免政争。正式国会成立后,由于国民党在参众两院都获得压倒的多数,因此,国民党主张便获得胜利,两院选出了宪法起草委员,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在这个委员会中,国民党的委员占了大多数。

当宪法起草在进行中,袁世凯对于行将制定的正式宪法最引为深虑的是两个问题:一是大总统任命国务员有没有必需获国会同意的必要;二是大总统有没有解散国会的权力。袁认为过去一年多的经验,内阁曾三次改组,每一阁员的任命胥经国会同意,议员则多方留难,因此,袁认为正式宪法中,应该取消国会同意任免阁员权和总统有解散国会权。

袁的这两个问题自然遭到国民党的宪法起草委员的猛烈抨击,这时恰遇到二次革命,袁政府和宪法起草委员会乃发生更尖锐的冲突。2年8月中旬,起草委员徐秀钧首被逮捕,并被解往九江枪决。8月27日政府复捕去国民党籍之参议员朱念祖、高荫藻、张我华、赵世钰、丁象谦等五人,和众议员常恒芳、褚辅成、刘恩格等三人。内中张我华、赵世钰、褚辅成、刘恩格四人为宪草委员。其后褚辅成、朱念祖被解往宿县,常恒芳解往安庆,赵世钰等五人羁押于天津,至国会解散后始获释。褚辅成和朱念祖在袁死后,国会复活才与常恒芳同时出狱。袁解散国会后,更有徐镜心被杀于北京,段世恒死于陕西。这是一页非常痛心而悲壮的民主奋斗血泪史,袁世凯为了议员们不听从他的意见,而采取的暴行中,统计宪法起草委员被杀的有三人,被捕的有四人,实在是我国立法史上最惨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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