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门把手时,温斯顿看到自己把日记摊开放在桌子上,上面写的全是“打倒老大哥”,字体之大,几乎从房间这头望去也能认出。此事做得蠢不可及,但他意识到那是因为就算在最仓皇失措的时刻,他仍不想在墨迹未干时合上本子,以致弄脏那细腻的纸张。
他吸了口气,打开房门,心头马上荡漾起如释重负的暖意。站在门外的是个脸色苍白、萎靡不振的女人,头发稀疏,脸上满是皱纹。
“哦,同志,”她用一种悲悲切切的疲惫声音说,“我就觉着听到您进房间了,您看能不能过来看看我家厨房的水池?塞住了,还有——”
那是帕森斯太太,是同一层楼一个邻居的妻子。(党多少反对用“太太”这个词,应该称每个人为“同志”,但人们还是会不由自主地对某些女人使用这个词。)她是位三十岁上下的女人,样子却老得多。她给人一种印象,即她脸上的皱纹里藏有灰尘。温斯顿跟随她顺过道走过去。这种业余维修工作几乎成了每天必做的烦心事。胜利大厦是幢老公寓楼,建于一九三〇年左右,正处于摇摇欲坠的状态。天花板和墙壁上的灰泥经常剥落。每逢严寒,水管都会爆裂;每逢下雪,屋顶都会漏水。供暖系统如果不是为了节约而完全关掉,就是只开一半蒸汽量。维修的事如果不想自己动手,就得向某个高高在上的委员会提出申请。然而就连换块窗玻璃这种事,该委员会甚至很可能拖上两年才会批准。
“当然是因为汤姆不在家。”帕森斯太太含含糊糊地说。
帕森斯家的公寓比温斯顿住的要大一些,是另一种形式的肮脏。每样东西都有种被击打和践踏过的痕迹,似乎刚有一头凶猛的动物造访过。体育用品——曲棍球棒,拳击手套,一个踢爆了的足球,一条翻过来的有汗味的短裤——全放在地板上,桌子上还有一堆脏碟子和折了角的练习簿。墙上是几面青年团和侦察队的鲜红旗帜,还有张老大哥的巨幅宣传画。那里跟整幢楼一样,常有一股煮卷心菜的气味,但还是掩不住一股更为浓烈的汗臭味,那汗味——一闻可知,只是难以说明白怎么会那样——来自另外一个当时不在场的人。另一间房间里,有谁在用梳子和一片草纸吹着,想跟电屏里仍在播放的军乐声合上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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