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斯顿在写日记: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一个漆黑的夜晚,在某个大火车站附近一条窄窄的小街上。她站在墙边的门口,就在一盏几乎一点也不亮的路灯下。她面容年轻,脂粉涂得很厚,事实上是脂粉吸引了我,白得像面具,还有鲜红的嘴唇。女党员从不涂脂抹粉。街上别无一人,没有电屏。她说两块钱,我——
他一时觉得很难写下去。他闭上眼睛,用手指压迫眼球,想挤出那幅不断出现的画面。他几乎有种不可遏止的冲动,想扯着嗓子喊出一连串脏话,或者以脑袋撞墙,用脚踢桌子,把墨水瓶扔出窗外——也就是做任何一种要么激烈、要么声音大、要么会带来疼痛的事,好让他有可能不再去想那些折磨他的记忆。
他想,你最大的敌人是自己的神经系统,你内心的紧张随时可能会以可见的表象反映出来。他想到几周前在街上碰到的一个男人:那是个很是其貌不扬的男人,党员,年龄在三十五到四十岁之间,长得又高又瘦,手里拿了个公文包。他们相距几米远时,他注意到那个男人的左脸突然可以说是因为痉挛而扭曲了一下,他们擦肩而过时又是一下。仅仅扯动了一下,一丝颤动,就像照相机的快门喀嚓一下那样迅速,显然是习惯使然。他还记得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那个可怜鬼是完蛋了。最可怕的是,那一举动很可能是下意识的。然而最致命的危险是说梦话,在温斯顿看来,那防不胜防。
他吸了口气,继续写道:
我跟着她进了门,穿过后院进到一间地下室厨房。那里靠墙处有张床,桌子上有盏灯,拧得很暗。她——
他咬紧牙关,有种想呕吐的感觉。想到地下室里那个女人的同时,他还想到了凯瑟琳,他的妻子。温斯顿是已婚的——不管怎么说,他结过婚,很可能仍属已婚,因为据他所知,他的妻子还活着。他好像又闻到地下室里那种不新鲜的气味,它混合着臭虫、脏衣服和廉价的劣质香水味,但仍然诱人,因为女党员从来不用香水,也不可能想象她们会用,只有群众才用。在他看来,香水味与私通密不可分地搅和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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