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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二、我为何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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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乔治·奥威尔

从很小的时候起,可能有五六岁吧,我就知道长大后我要当作家。约在十七岁到二十四岁之间,我试过放弃这个念头,然而在放弃时,也意识到那样做违背自己的真正天性,早晚我会不得不专注于写书的。

家里的三个小孩中我排行老二,但往上往下都差了五岁。八岁以前,我几乎没见过我父亲。种种原因之下,我多少感到孤独,不久我就有了些不讨人喜欢的癖性,让我在上学期间一直不受欢迎。我有了那种孤独小孩拥有的习惯,就是编故事和跟想象出来的人对话,我觉得自己在文学上的野心一开始混合了被孤立和被低估的感觉。我当时就知道我能够熟练运用文字,而且具有直面不愉快事实的能力。我觉得是这种能力创造出了一个有点个人化的世界,在其中我可以找回自信,平衡日常生活中的失意。尽管这样,我童年和少年期间所有的严肃作品——即出发点是严肃的——总量不会超过六页纸。四岁或五岁时,我写下了第一首诗,我母亲记录下来,我全忘了,只知道是关于一头老虎的,它长着“椅子般的牙齿”——很不错的短语,可是我想是抄袭了布莱克的《老虎,老虎》。十一岁时,一九一四年至一九一八年的战争爆发后,我写了首爱国诗发表在本地报纸上,两年后又发表了一首,是关于基钦纳牺牲的。我长大一点后,时不时写过糟糕而且是写了半截的“自然诗”,是乔治时代风格。我还大约尝试写过两个短篇小说,差得目不忍睹。那就是我那么多年的确写到了纸上,而且是立意严肃的全部作品。

不过,这段时间从头到尾,某种意义上说我也从事过文学活动。先是下单交货的东西,我可以很快很容易地写出来,也不曾感到过多大乐趣。除了学校的作业,我还写过应景之作和打油诗,那些我能以如今看来惊人的速度写出来——十四岁时,我一星期左右就写了一部诗剧,仿的是阿里斯托芬风格。我帮着编过学校里的杂志,有印出来的,也有手抄的。那些杂志是你能想象到的最滑稽和令人同情的东西,我编杂志比现在写最垃圾的新闻报道还要轻松许多。但与此同时,在十五年乃至更久的时间里,我也以另外一种很不一样的方式进行文学训练:即编写关于自己的连载“故事”,那是一种仅仅存在于自己脑子里的日记,我相信这是小孩子和青少年都会有的习惯。很小的时候,我经常幻想自己是比如说罗宾汉这样的人,幻想自己是从事令人心惊胆战的冒险活动的英雄。但是很快,我的“故事”不再有拙劣的自恋性质,开始越来越多变成单纯对自己所作所为及所见的描写。一次几分钟地,会有诸如此类的东西进入我的脑海:“他推门进入房间,一束经过细棉布窗帘过滤过的黄色太阳光斜照在桌子上,那里放了一盒半打开的火柴,旁边是墨水壶。他右手插在口袋里走到窗前。下面的街上,一只毛色是龟背纹的猫正在追赶一片落叶。”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我二十五岁左右,贯穿了我的非文学生涯。虽然我不得不寻找合适的词,也确实寻找过,但我好像在几乎违背自己意愿地做这种描写性尝试,是处于外界的某种压力之下的行为。我想我的“故事”肯定反映了我在不同年龄时仰慕过的作家的风格,但就我能回忆起的,“故事”总是具有一丝不苟的描写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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