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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纪 第五十章 唐纪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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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玄黓涒滩,尽阏逢阉茂五月,凡二年有奇。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九贞元八年(壬申,公元七九二年)

春,二月,壬寅,执梦冲,数其罪而斩之。云南之路始通。

三月,丁丑,山南东道节度使曹成王皋薨。

宣武节度使刘玄佐有威略,每李纳使至,玄佐厚结之,故常得其阴事,先为之备。纳惮之。其母虽贵,日织绢一匹,谓玄佐曰:“汝本寒微,天子富贵汝至此,必以死报之!”故玄佐始终不失臣节。庚午,玄佐薨。

山南东道节度判官李实知留后事,性刻薄,裁损军士衣食。鼓角将杨清潭帅众作乱。夜焚掠城中,独不犯曹王皋家。实逾城走免。明旦,都将徐诚缒城而入,号令禁遏,然后止。收清潭等六人斩之。实归京师,以为司农少卿。实,元庆之玄孙也。丙子,以荆南节度使樊泽为山南东道节度使。

初,窦参为度支转运使,班宏副之。参许宏,俟一岁以使职归之。岁余,参无归意,宏怒。司农少卿张滂,宏所荐也,参欲使滂分主江、淮盐铁,宏不可。滂知之,亦怨宏。及参为上所疏,乃让度支使于宏,又不欲利权专归于宏,乃荐滂于上。以宏判度支,以滂为户部侍郎、盐铁转运使,仍隶于宏以悦之。

窦参阴狡而愎,恃权而贪,每迁除,多与族子给事中申议之。申招权受赂,时人谓之“喜鹊”。上颇闻之,谓参曰:“申必为卿累,宜出之以息物议。”参再三保其无他,申亦不悛。左金吾大将军虢王则之,巨之子也,与申善,左谏议大夫、知制诰吴通玄与陆贽不叶,窦申恐贽进用,阴与通玄、则之作谤书以倾贽。上皆察知其状。夏,四月,丁亥,贬则之昭州司马,通玄泉州司马,申道州司马。寻赐通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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