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起因,当然,就是帕金森定律中的一条:人,不管是官员还是小偷,手头的工作总会慢慢做,拖到限期才完工。我知道克里斯特尔·谢尔德里克待在外面的时间会很长,于是便打算花几个小时来搜刮她的财物。我一向知道小偷应该遵守流传已久的花花公子哲学——也就是进去、出来——可是从容运用手头时间也并不是没有道理。要是你匆忙行事,便有可能错失财物,说不定还会把犯罪证据留在现场。再说翻找他人物品还真是刺激十足,能够借此假装——这也可以说是病态——进入那个人的生活。其中的刺激是小偷生涯吸引我的原因之一。这点我承认,但就是改不了。
于是我逗留下去。如果真的有心,我可以在二十分钟内效率奇高地翻遍谢尔德里克的住处。不过我是在慢慢利用这宝贵的时间。
我七点五十七分打开谢尔德里克的第二道锁——悄悄推开门时我恰好注意了一下时间。九点十四分我合上公事箱,扣上弹簧搭钩。我拎起箱子,感觉到重量的增加,心里颇为欣慰。我是以克拉而非盎司计算重量的。
然后我又放下箱子,再度凝神细看这块领地,但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比我年轻的人或许会说我是在感应磁场。我可能会对自己这样说,不过不会很大声。这么说吧,我待在了我不应该待的地方,而且又没人知道,我想延缓由此产生的那种甜丝丝的感觉。连克雷格都不知道我在这里。我告诉他我要过一两天才会过来,不过今晚是如此怡人,又是如此适合闯入民宅——
我在卧室里欣赏着一张淡彩人像画,上面那位年轻女子梳着高雅的发髻,穿着高雅的长裙,脖子上那块翡翠看来比我从克里斯特尔·谢尔德里克那里偷到的所有东西都要高级。画像看起来是十九世纪初的作品,那女人似乎是法国人,不过她有可能只是练就了让自己看起来有法国气质的本事。她的表情中有什么东西颇为引人注目。我想那是因为她多次遭受磨难——主要是男人造成的——随时会感到失望却只能认命,不过心中还是愤愤难平。此时我刚刚失去旧爱,又还没找到新欢,我用眼睛告诉她我可以让她的生命充满欢乐和满足,但她那对浅蓝色的眼睛看着我,我由此明白,她很确信我会跟其他男人一样始乱终弃。我想她或许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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