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时间还早。我和威尔金先生约的是六点半,而我却在五点多一点的时候就关了店门,因为我不想在店里逗留,以免锡克人发现上当了又折回来。
我在墙上挂了个牌子声明货物出门,概不退还,不过我觉得他会希望我对他例外。我安步当车地慢慢走向上城,抵达六十六街和第二大道交会口的时候,还早了二十分钟。街角的一间酒吧看起来很诱人,于是我接受了它的诱惑。
我工作的时候不喝酒,不过现在不算真正在工作,而且在看过锡克人的自动手枪之后,我觉得需要喝点什么。事实上,我在来上城的路上,已经在第三街的一家酒吧喝了点掺酒精的饮料。现在我想要点比较正式的东西,一杯用冷冻过的高脚杯盛着的罗布·洛伊鸡尾酒。
我小口啜饮着,心里一边想着,一边屈指算着。
第一:只有鲁德亚德·威尔金知道我去林园山庄亚克莱特家偷这本书。
第二:威尔金知道我得手应该是在四点。他知道我要去那里,但“他所知道的”离真相还差得很远,而且在他打电话给我之前,他不能确定我的皇后区之行没有空手而回。更何况,就连亚克莱特自己都还不知道书丢了呢。
第三:锡克人的出现不是一个怪异的巧合——虽然我得承认无巧不成书。但那绝对不是。锡克人在店里找上我,是因为他知道我偷了亚克莱特那本《拯救巴克罗堡》。
思考真是累人,我看了看表,又喝了一口。
假设:锡克人没有特异功能。他知道我有这本书是威尔金告诉他的。
前提:鲁德亚德·威尔金跟那个小气鬼一样都不愿意付一万五千美元。因此一旦确定我拿到书之后,他就派他那忠诚的仆人来替他拿这本书,还让他给我五百美元,摸摸我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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