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是星期二,同一天晚上的稍早些时候,我去了戒酒聚会,结束后和吉姆·费伯以及另外几个人去喝了杯咖啡,回到家埃莱娜告诉我米克来过电话,“他说如果你方便的话就过去一趟。”她说,“他没说有什么急事,但我觉得有。”
于是,我从衣柜找出我的防风外套披上,走在半路,我就把拉链拉上了。当时是九月,那种非常典型的九月,白天像八月,晚上像十月;白天会让你清楚地意识到你人在哪里,晚上则会让你清楚地知道你该往哪里去。
我在西北旅馆一间小房间里住了约二十年,旅馆位于第五十七街以北、第九大道往东几个门面。最终,我搬走了,搬到对面的凡登大厦,这是一幢建于大战前的大楼,我和埃莱娜在十四楼有一套很宽敞的公寓,窗子分别朝向西方和南方。
我走的方向也是朝西和朝南,朝南到第五十街,再朝西上第十大道,葛洛根在最南角。这是一间老式的爱尔兰酒馆,这样的店在地狱厨房这一带已经越来越少见了,或应该说在整个纽约都不太见到了。地上铺的是一英寸见方的黑白两色瓷砖,天花板贴着马口铁,屋子里有一座桃心木的长吧台,吧台后面的墙上是同样长度的镜面。酒馆后部隔出一间小办公室,米克的枪支、现金和文件都放在那里,另外还有一张绿皮长沙发,供他打盹睡觉用。办公室左侧留了个小凹间,尽头挂着了个飞镖盘,上方是一条剥制的旗鱼标本,门开在凹间右边的墙上,指向洗手间。
我从前门进来,先扫了一眼整个酒馆,吧台坐着几个或萎靡、或亢奋的酒客,有几张熟面孔,几张桌子边坐着其他一些喝酒的人。站在吧台后的伯克面无表情地对我点了点头,算是打个招呼,安迪则独自在后面凹间里,身子前倾,手握飞镖。一名男子刚好从洗手间出来,安迪直起身子,可能是想和他聊几句,也可能仅仅只是为了避免飞镖打到他。这个人我好像在哪儿见过,正想搜寻出记忆,但马上我又看到另一张脸,把我的整个思维扯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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