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警方询问了很久,先是那名接到九一一报警电话赶来的穿制服的警察,接着是一名便衣。我根本记不得他们问了什么以及我回答了什么,因为询问过程中我一直处于意识不清的状态。我一部分的心思拼命地想集中,以接收耳边所不断响起的各式话语,听清楚别人问的问题以及我嘴里说出的回答。其他部分的我则漂浮而去,穿过时光隧道,想象出一个不一样的未来,一个“如果可能”的未来,一个因为我做了不同的事而让吉姆仍然好好活着的未来。
我十一二岁时,曾被一只棒球击中前额,整整的一天时间都带着轻微的脑震荡在漫步游走。现在的感觉就像当时一样,好像周围包裹着一层厚厚的羊毛,陷身在浓雾里,我没真正接收到什么外来的信息,就像做梦一样,只是把这一切直接铭印到记忆深处,混乱,模糊,而且支离破碎。
浓雾散去时已是九点四十五分了,我看着墙上的时钟,这里是中城北区分局二楼的一个正方形房间,我模糊地记得自己坐上一辆蓝白相间警车,被带到这里。其实这段距离步行就可以了,这个分局在第八大道西边的第五十四街上,离幸运熊猫非常近。
我想这整个分局的人一定都知道幸运熊猫这家餐厅。警察很奇怪,都喜欢吃甜甜圈,但他们也同样动不动就进中国餐馆,因此该分局的警员一定有不少人是幸运熊猫的老主顾。这让我那个“如果可能”念头又多了一个可能性,为什么不恰巧有两个穿制服的警察当时也去用餐?这样的话,那名杀手只要看上一眼就会走了。
九点四十五分,这是事发后到现在我第一次注意时间。我和吉姆见面是六点半,我们谈了大概一两分钟,我去了厕所,上了厕所,然后从里面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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