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十点过后,洛格终于在返回伦敦途中,来到布罕夏,但是他确信洛斯特伯爵还未就寝,伯爵向来只睡几小时,就像一只忙碌的老蜘蛛,趁着夜深织网,希望在早上捕捉不幸的牺牲品。
洛斯特天性会找出人的弱点,利用一番。例如说服一个新寡妇以低价出售房屋,或是在亲戚临死之前,重立遗嘱,以他为最主要的受益人,这些都是安德说的,他们俩还一起嫌恶的嘲笑老人的贪婪。
想到自己是何家的一份子——老天,是洛斯特的儿子——令洛格反胃。他向来憎恶伯爵的工于心计和掠夺一切的习惯,想到自己也有相同污秽的血缘真是不堪,比当秦保罗的儿子更不如。
马车经过一间大农舍,是他几年前替秦家改建的。玛丽、保罗和三个子女舒适的住在那里,洛格资助整个家庭的开销,唯一的条件是他们不得到伦敦去见他。他认为这样的开销只是小小的代价。
马车继续前进,来到雄伟的乡间别墅,黑暗中它的轮廓仍然相当熟悉。这是何家历代的建筑,它的外观和现任的伯爵一样,显得冷峻,难以亲近,难以攻入,窗户小而窄,似乎严防人入侵。
洛格自小认识这里大多数的仆人,不需通报便进了门,径自到书房,他知道伯爵向来在这里。
“洛格,”伯爵抬头看他一眼。“所有夜深来访的人当中,我最没想到是你。”
洛格在门口迟疑了一下,一时目瞪口呆,在外观上,他和洛斯特毫无相似之处,只有体格一般。但是老人的下巴,那高傲的微微凸起,鼻梁的形状,浓密的眉毛——老天,他的五官真不相同吗?
他顾不了心的悸动,径自走了进去。“最近我似乎常做不速之客。”他走到放着版画的书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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