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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畸胎之七十年代 二、“要是老婆归自己好,那土地就是归农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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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龙先生是我的朋友,长我几岁。“文革”时期,对“四人帮”祸国殃民的行径深恶痛绝,付诸言论,于是被罗织罪名。他曾向我讲过几桩牢狱中的人和事,时隔久矣,我几乎全忘了。惟其二者,记忆深刻:农民和土地。

话说当年和马先生同牢的,有一个老农。沉默寡言,性极温良。一没偷过,二没抢过,三没奸过,更不曾杀人放火。什么政治观点,头脑里也是完全没有过的。

此老农之“犯罪”,纯粹因为土地。

因为曾经属于他的三亩几分地。

解放前,他是佃农。

解放初,他是土改积极分子。

后来,自然地,就分到了三亩几分地。土改工作组的同志较为偏心于他这一个土改运动积极分子,分到他名下的是好地。

当一份盖有大红印章的土地证交给他了,当写有他名字的木桩砸入地界了,当他确信三亩几分地真的属于他了,这一个祖上几代都不曾拥有过土地的农民,跪在那三亩几分地上,哭了。

那情形如同某些早期革命题材电影中的片段。

但他的眼泪,和演员的眼泪不是一样的眼泪。

老天似乎要成心捉弄这农民,分到土地后的两年,非涝即旱。土地枉好,劳作枉勤。那两年里,这农民并没能从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上收获到多少庄稼。

接着,中国的农村就进入了初级社时期。

所谓初级社,就是几户农民以自愿的原则,建立互助组,将他们的土地整合到一起,共同耕种,共同收获,按劳分配。

这个农民哪一个互助组也不加入。

他想,总算是有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而且是好地,还没靠自己的双手收割过一茬好庄稼呢,怎么舍得归了组呢?

是的,他是那么的舍不得。如同一个小女孩,才获得了属于自己的布娃娃没多久,稀罕劲儿没过去,舍不得把布娃娃入了别人的伙,和别人一起“过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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