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我每天的生活慢慢起了变化。不可思议地,我已经能细细玩味自己的存在。看到什么东西,就意识自己在看它;走路的时候,就意识自己果然在走路。对于细微的事物会感到喜悦,借用圭介说的话是:我比以前更好相处,但对女人失去了兴趣。此外,我以前经常想到自己体内有父亲的遗传,但现在也认为那是很无聊的事。虽然不知道遗传究竟是什么东西,但我觉得那是端看人怎么用,怎么变就能怎么变的东西。我经常运动,去健身房流汗;也规规矩矩去大学上课,为了能顺利毕业也勤写报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找到了生命的意义。生命根本没有意义,这件事我也很清楚。但不知为何,现在只要我活着的一天,我就要好好体会活着这件事。在我的生活圈里,这是极其渺小的事,但我决定在这里面活到死。
不过,有件事我非做不可。那就是,扔掉手枪。为了维持现在的感觉,我还是非得把手枪扔掉不可。但对我而言,这依然很难过的事。我还爱着手枪,要把它从我心里除掉,感觉需要很花很长的时间。仔细想想或许有不用扔掉的办法,但我还是没有深入思考,觉得扔掉是最好的。我对现在的心情很满意,更何况,手枪也不能放在我身边。可能是尚未消失的感情作祟,使得我无法拆解手枪,因此决定将它拿去远处丢弃。
为了以防万一,我戴上皮革手套,将自己沾附在手枪上的指纹擦掉。为了不让任何人再用这把枪,我打算把它沉入水中,如此一来指纹应该没关系才对,但我依然要把指纹擦掉。我决定去为了开枪而勘查过的那座山,把枪扔进那里的池子或河川里。没有什么深奥的理由,只是我决定这么做。不过也有可能是,我想和手枪共度多一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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