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县警察局、厚木署和草场三队人马忙了半天,眼看归于徒劳,恰在这时,厚木署的侦察员从悬崖中部的草丛中发现了一堆垃圾。
发现者姓四位,在厚木署负责外勤。那是几本常见的带漫画的周刊杂志。他捡起来看了看,样子很像观光客人丢在车站垃圾箱或电车行李架上的杂志,而且又远离乘用车坠毁的现场,认为与案情无关,正准备丢下它,但他停住手:
——哎,这杂志有点儿奇怪!
在附近草丛中搜索的同僚发现四位手上托着东西沉思,便大声问:“喂,发现了什么?”
同僚的喊声把四位从沉思中唤醒。
“这杂志有些名堂!”
“你看,还包着书皮呢!”
“包着书皮?”
“怪就怪在这儿,谁家的书店出售杂志时还给包书皮呢!”
“说的是啊。”同僚也把疑惑的目光投向四位手中的杂志。
“书皮上还有店名呐,叫隆盛堂。地址在中野坂上,好像是家大书店。”
“若是大书店,书皮也太寒酸了。从纸的质量判断,不过是一家僻街小店。”
同僚讲的对,书皮好象是大出版社无偿提供的,店主人仅在赫然印有出版社和杂志发行所的正下方用橡皮戳印上了自己的店名。二者相比,店名显得干瘪而小气,若是大书店,必然有自备的书皮纸。
“不管怎样,这杂志的确不一般,说不定是从坠毁的车内甩出来的,发行日期也大体一致。”
“嗯,只是距离现场够远的呀!”
“从悬崖上翻落时,车内的东西甩到这儿是可能的。”
“是有研究价值。”
的确,包书皮的杂志值得怀疑,草场对四位交给上司的杂志也产生了兴趣。如果是从车内甩出来的,去书店即可查到购书人。一般的书店是不给杂志包书皮的,特别是带漫画的杂志根本就称不上书。买它的人不是读,而是看。经厚木署同意,草场借走了在现场捡到的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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