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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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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十五年三月,洪作毕业于沼津中学。刚毕业,他便穿上了和服。念中学五年级时,住在台北的母亲,给他寄来藏青底色上起碎白点花纹的和服,可他一次也不曾穿,原封不动地搁在箱子里。现在,他把那套衣服拿出来穿上了。

整个中学时代,洪作几乎都是穿着厚棉布制服度过的。他有两三件藏青底起碎白花的筒袖服,但他觉得穿那种服装远不如穿制服方便。制服嘛,不论弄得怎么脏,磨得怎么破,也用不着感觉羞耻,在旁人看来也挺自然。哪怕穿一套破旧不堪的制服,也没人把你当成贫家子弟。

就因为爱穿破旧衣裳,洪作在学校里引人注目。他借宿的寺院里,有个名叫郁子的姑娘,比他年长四岁。洪作刚来时,郁子把他的制服拿去缝补浆洗,可是没过多久就心灰意懒,认定他无可救药,撒手不管了。郁子对他说:

“你就将就着穿你那又脏又破的制服,一直熬到毕业吧!与其给你补得好好的,还不如看着你那副窝囊相顺眼!你那住在台北的父母亲,我真想叫他们瞧瞧你这身打扮呢!”

郁子的话里,多少含有对洪作父母的不满。他们固然是远离沼津,但对于儿子的衣着穿戴,总得操点儿心思吧?郁子不便把这话明说,然而仔细推敲之后,可以从她的话中悟出这层意思。

话虽如此,事实上这事情却不能单单归咎于洪作的父母亲,洪作应该自负主要责任。母亲曾多次写信叮嘱他:制服小了或者破了,就不妨换上新的,把价钱告诉她,她会随时汇款来。

然而洪作从未向双亲要钱买衣服。倒不是他存心给父母节省,而是他总觉得办这种事太麻烦。直到念三年级,他穿的还是原来那套制服,到了念四年级的时候,他把离校毕业生扔下的旧制服弄来穿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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