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书记,吕市长,我们都对这道题的难度有所准备,涉及到诸多部门单位的利益,也还涉及到许多老旧行政法规条款的效力,其中有而还有很多未曾规范和规定,以及较为模糊的领域范围,所以的确是一道不好做的题。”
沙正阳斟酌着言辞,“我觉得还是要多管齐下,未曾规范和规定的,我们应当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这个原则来处理,规定较为模糊的领域我们应当从企业角度来考虑,从有利于企业成立发展的角度来支持,而对于那些有法律法规条款规定的,要针对性进行分析,如果的确不合时宜不利于发展的,就要大胆提出来,在权责范围内进行调适,超出本级人大政府权力范围内的,就要尽快形成意见上报省里和中央,力争早日就行调整。”
“法无禁止即可为?未曾规范和规定的,从企业角度出发考虑?”茅向东和吕宗平对沙正阳的这个观点都颇为意动。
这又是一个新的思路想法,可以说相当的大胆,甚至突破了一般的思维,特别是摆脱了一般人对法律法规的思维束缚惯性,非常难得。
难怪这个家伙的观点屡屡被中央领导都看重,的确十分锐利深刻,而这恰恰是改革所需要。
“对,现在改革已经进入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阶段,不知道两位领导注意到没有,包括国企改革在内,中央对各地企业改革的模式基本不做要求,而是要求各地因地制宜,鼓励地方上大胆创新突破求变,只要是有利于社会经济事业发展的,中央都更多的是采取一种等一等看一看,或者说是放任和鼓励的态度,让地方上敢于在这些问题能有所突破禁区,错了,中央予以纠偏就行了,对了,出经验了,那么再来大规模的推广,而对于真的出了问题出了错,中央的态度和以往也不一样了,更多的是采取要求地方上总结经验,继续大胆尝试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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