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数了数,我有23条连衣裙。23条!我觉得自己就像个将军,养着—个彪悍的部队。
夏天一来,我开始检阅部队,我发现我有黑色系裙子7条,红色系3条,绿色系3条,白色系3条……我不但有一个部队,还蓝旗、黄旗、红旗什么的,阵容很强大呀。我还在士兵中提拔了几个干部。那个Club Monica,被任命为黑旗部的首领。那个Sislcy是白旗的首领。如此等等,封官加爵,任人唯亲。
但问题是,什么时候穿它们呢?在美国这个鬼地方,如果不是参加party,大家全都是T恤牛仔裤什么的。现在的连衣裙,大多都是低胸、卡腰、无袖。我要是平时去个图书馆、咖啡馆还穿这些,人家肯定会觉得我穿得太隆重。如果坐在我对面的男生因为我的这副打扮而心神不宁,影响了学习微积分或者拉丁文,多不好啊。如果他没有因为我的打扮而心神不宁,影响了我的虚荣心,那就更不好了。
就算一条裙子只穿一次,一个夏天,我也得参加23个party才能把它们给穿完。我哪有23个party要参加呢?哪怕我把去恩华家吃西瓜也算成一个party,也没有23个party。
跟男人出去吃饭喝咖啡,更不能随便穿裙子。你穿了连衣裙吧,一般就得穿高跟鞋,还得化点妆,戴个耳环、项链什么的。然后,等你穿着连衣裙、高跟鞋、化着妆,佩戴耳环、项链出现在一个男人面前的时候,你脸上就等于刻了两个字:绝望。绝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把这样严酷的军事机密暴露给敌方阵营,长敌人的志气,灭自己的威风。
可是,虽然我裙子的数量远远大于party的数量,关键的时候,却还是要掉链子。去年冬天,跟朋友去参加一个婚礼。人家邀请函上说穿着要求是casual chic,我就真的信了,穿了一件很casual其实也不太chic的毛衣就去了。冬天嘛,穿个毛衣保暖啊。结果,婚礼在一个金碧辉煌的歌剧院里举行,满场都是长裙飘翼、金光闪闪、艳若桃花的美女飘来飘去,唯独一个家里有23条连衣裙的女人,扎着个马尾辫,穿着个厚毛衣,羞愧难当地站在角落里喝可乐。其实如果我当时不是站在那喝可乐,而是蹲在那啃烧饼,那形象才真叫完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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