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圣叹在断头台上口传给儿子的遗嘱是:“记住,花生米与豆腐干一起吃,能嚼出火腿的滋味。”和我们读过的一些革命烈士的绝命诗相比,此公是否显得太“小资情调”了?我如果不了解其为人,说不定会以为这是有什么弦外之音的暗语呢。其实这位批注了《水浒传》的大才子,只是在教诲后人:应该尽可能地享受生活——梦想的大餐,亦可以在条件有限的现实中寻找到替代品……这个跟火腿有关的典故,知道的人太多,有点滥了。估计也就不灵验了。
相比而言,我倒是觉得袁枚说得更好:“三年出一个状元,三年出不了一个好火腿。”他写过一本不薄的《随园食单》,应该属于权威人士了。拿状元来比拟火腿——也只有科举时代的文人,能以如此巧妙的形式赞美。而且他强调了:真正的好火腿,比超越了芸芸众生的状元还要难得——那相当于天才的境界了?袁枚对火腿的讴歌,会让状元们脸红的——更别提那些举人或秀才什么的了。他们只能算是红烧肉吧?
最正宗的火腿是金华火腿,据说制作的工艺极其复杂:“所腌之盐必台盐,所熏之烟必松烟。”但这是很值得的——金华因为火腿而出名了。如果没有火腿的话,恐怕许多人都不知道金华在哪里。中国人,能够把熏腊的制品做得比鲜肉还要好吃,也真有本事。当然,也可以说,他们是煞费苦心的。
我想,一篇好文章、一首诗,也应该像一具好火腿的诞生一样艰难,饱受艺术的熏陶与时光的考验。譬如读遗留下来的唐诗、宋词,我总要细细地咀嚼,慢慢地品尝,从中获得火腿般的风味。由此可见,那些被淘汰的篇目,总有被淘汰的原因。好东西总是不可多得的。袁枚本人就是个诗人,我想把他的话稍加篡改:“三年出一个状元,三年出不了一个好诗人”。他肯定也不会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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