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会怀疑李白的酒量。在唐朝的诗人中,李白的酒量跟他的诗一样,是算第一的。但李白究竟能喝多少酒,这倒是个谜。
在这方面,他自己最爱“吹牛”的,经常夸耀:“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以及“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此乃酒后狂言,不可全信。只是他饮到高兴处,一杯接一杯停不下来,倒是真的。他的名言就是“将进酒,杯莫停”。并且很讲究喝酒的气氛:“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数到最后,恐怕连自己也数不清了。没钱买单,就脱下皮大衣(“千金裘”),连同自己的坐骑(“五花马”)一起送进当铺里。真够不要命的。在李白眼中,酒绝对是世界上顶好的东西。他已非低斟浅酌的酒徒,而近似于孤注一掷的赌徒了,把生命中所有的宝都押在酒上面。甚至连吟诗,都相当于猜拳喝令,添一碟精神上的下酒菜而已,解酒或醒酒用的。
杜甫在《饮中八仙歌》中,以斗来计算李白的酒量:“李白一斗诗百篇”。这同样运用了夸张的手法。酒是李白写诗的成本。产生的利润也颇为可观。唐朝若有稿费的话,李白会成富翁的。只是他这样的人,即使拿到稿费,也会悉数用来换酒喝,不可能存在银行里吃利息。或者说,酒馆就是他最信得过的银行了。他原是应邀为杨贵妃写过赞美诗,所以离开长安的时候,唐玄宗赏给他一大笔钱(“赐金放还”)。估计没多久就花完了,全用来“赞助”大唐帝国的酿酒业了。酒肉穿肠过,诗篇却留下来了。其实挺值的:在唐朝,诗歌也算得上是“硬通货”。
李白好喝,但我估计他的酒量倒不见得真的能大到惊人(或“超人”)的程度。他经常醉得一塌糊涂。在长安街上的酒馆里酣睡,之所以拒绝天子的召唤,是因为头重脚轻,实在走不动路了。甚至还可能神志不清,已忘掉了天子是何物。管他那么多呢!这是一种属于醉汉的勇气。据说有一次,唐玄宗在大明宫设宴招待李白,并亲自为诗人调羹,李白又喝多了,过量了,居然抑制不住地在金銮殿上呕吐了,把阶前舞女的裙裾弄脏。幸好唐玄宗并没有怪罪李白的失态,还命令高力士为醉话连篇的诗人脱靴子,搀扶其去休息。这倒是一位很清醒、很明智的皇帝,能包容诗人的狂放不羁。也难怪唐朝是诗歌最繁荣的时代!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唐诗确实为中国的酒文化锦上添花,而李白堪称其永恒的“形象代言人”。纵观古今,再也找不到比李白文化程度更高、知名度更大的酒徒了。他的相当一部分诗篇,都算得上是无偿为酒商们撰写的“广告词”,譬如“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馐值万钱”,譬如“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譬如“且就洞庭赊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呀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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