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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典忘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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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神话中的角色,往往越是晚出,事迹越丰富。比如女娲,在《楚辞》和《山海经》中出现时,还是平凡的神魔,到了《淮南子》,乃有补天的故事,到《风俗通》,就抟土造人了。神话本是文明初期的传说,但中国文人痛感于古史阙如,往往攘臂造之,这样,神话也就有了第二春。

我对古史最早的印象,来源之一是一本叫《路史》的书,宋代人写的。我小时偶尔得见,三句话懂不了半句,但连猜带蒙,依稀知道原来天地初开之后,有天皇、地皇、人皇,以下种种,各有名号次第,一点不乱的,看着心里欢喜,何况是竖排,自然是边读边点头。现在呢,知道这本书一多半是胡说八道。

上了中学,知道进化论,知道元谋人、蓝田人、周口店北京人,是我们的远祖。与此相关的,我和我的同学们,形成了一整套观念,那就是,“自古以来”,我们的祖先,无论是文化的,还是生物的,自始至终在这块土地上进化、繁衍。可惜当代生物学尚不能推论其余,不然我会坚信,和我有最早的血缘和基因关系(即使是想象中的)的那个真核细胞,就孕育在家乡的水洼里(那里在若干亿年前曾是海洋);那条引发后面好多故事的鱼,就是从渤海的什么地方上岸的;也许各地的古猿是分别悟到了拇指的妙用,但和我有关系的那一只,发生这一伟大的启蒙,一定是在河北的什么地方。我们——在其最广的意义上——一直在本地宁静地进化,不曾受外部世界的干扰,也对外部世界没有兴趣。

这套观念证明,我们之所以成为我们,我们目前和过去做的一切,都有充分的理由。虽然我们未能证明所有的人,都起源于我们如今称之为中国的地理区域,但至少证明,我们在进化上从未依赖他人,从未有外界的因;我们是自己的果,我们一直独立于外界,如果我们决定继续独行,那也是有理可据的。那时的我,像一只躺在岩石上晒太阳的蜥蜴,他相信他和这块石头,是在宇宙之初一起创造的;如果你过去对他说,下来走走吧,他觉得世界上没有比这更荒唐的事了。他认为,你一定是在觊觎他的石头,因为这是全世界最好的一块石头,而全世界的所有生物,只有一个生活目标,那就是占有这块石头,哪怕是在它旁边靠一会儿也好。想往这块石头,是他们打发时光的主要方式。他们在森林里唧唧喳喳,都是在商量和石头有关的坏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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