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生做丞相,汉武帝时的公孙弘是第一人。可惜他的名声不太好,《史记》里说他“为人意忌,外宽内深”,意思是说他笑面虎,白天嘻嘻哈哈,晚上盘算别人。大家又说他希世用事,持禄保身,国家大事,毫无建树;还说他以“布被,食不重味,为天下先”,太虚伪。
别的也还罢了。要知道古代中国,是圣人立的法度,完完美美的;然而十年一小乱,百年一大乱,千年一混乱者,都是因为没听公孙弘的意见。这个伟大的意见是什么呢?汉武帝元朔五年,公孙弘献计,“禁民毋得挟弓弩”。
禁挟弓弩只是第一步。所谓病去如抽丝,由弓弩而短兵,一点点地禁掉,直到赤手空拳。这是公孙弘的创见。以前秦始皇的销天下之兵,只是假装太平,秦末之乱,都拿着明晃晃的刀子,哪里缺兵器?所以说秦始皇虽似有所悟,却模模糊糊,倒是后来的王莽,禁弓弩,废刀钱,不无公孙弘的遗意,只是已经晚了。
汉代乐府诗,有一首“出东门,不顾归。来入门,怅欲悲。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拔剑东门去”云云,去干什么?一定不是好事。无衣无米,为什么不和长上说?官长爱民如子,哪有不救济的?动不动就拔刀子,这样的乱民,便盛世也难免有几个。但如果他家里没有刀剑,拔了半天,顶多拔出一对老拳,为害就小得多了。汉末黄巾之乱,号称有神通,都是假的,真和官兵放起对来,还得使刀抡枪。假如只有符水,没有刀枪,谁还怕他们,念念《孝经》,就能隔河而定。
可惜公孙弘的意见,竟为吾丘寿王所沮:“盗贼犹有者,郡国二千石之罪,非挟弓弩之过也……臣恐邪人挟之而吏不能止,良民以自备而抵法禁,是擅贼威而夺民救也。”他的意思是弭盗之方,要从上面想办法,而不要禁民挟弓弩。这便是书呆子的想法了。您想啊,是两千石好管呢,还是良民好管?吾丘寿王不懂这个道理,颠倒难易,驳下了公孙弘的高见,耽误大事。他的另一个意思,是百姓没有武器,遇事不能自卫。这就更不对了,打强盗要官兵,打官兵要强盗。普通人应付这些事,你有狼牙棒,我有天灵盖,才是以弱胜强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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