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再也没有家了,整个后半生都是漂泊与动荡。
半年期满,他们像辛勤的候鸟一样再次搬迁,这回,他们把家安到了旧金山。这是一座美丽的滨海城市。渔人码头热闹非凡,唐人街的夜晚灯火辉煌,比起彼德堡的小镇可是繁华得多了。
爱玲不喜欢社交,却喜欢住在繁华都市,枕着市声入睡。她讨厌呆在人群中,却又离不开人的声音,这看起来很矛盾,然而却是文人的共性——写作是为了自己的心,但希望得到读者的共鸣。
他们把公寓选在了布什街六百四十五号,月租金七十美元。赖雅还在离家不远的鲍斯脱街(Post Street)为自己找了一间小小的办公室,每天去那儿写他那本永远也写不完的长篇小说《克利斯汀》。他有一个庞大的写作计划,包括一部传记、两部戏剧和两部小说,可惜由于健康问题,除了关于辛克莱·刘易士的传记外,其余的计划都没能完成。
在这段时间里,他们外出的次数较多,同人群很接近,有时还一起参加舞会。而爱玲也交了来美国后的第一个好朋友,一位研究艺术的美国女子爱丽斯·琵瑟尔,她们常常一起携手到华盛顿广场公园里小坐,呼吸着晚风中吹送的花香,谈论艺术或是情感。
爱玲在内心里始终是个小女孩,是圣玛利亚中学那个带着轻微的“蕾丝情结”的教会女生。她不喜欢同很多人在一起,却需要至少一位亲密闺友,在上海时是炎樱,去香港后有邝文美,如今则是爱丽丝。
在公园的长椅上,在飘坠的秋叶中,在薄凉的暮色里,张爱玲与爱丽丝肩并肩坐着,看细弯的月亮一点点升高,脆亮。也许是因为爱丽丝完全不了解中国,不了解上海的文坛,于是张爱玲难得地第一次同人谈起了自己的过去,讲自己正在写的自传小说:“在上海的时候,我曾经爱过一个男人,他很有才华,也有些名气,很懂得欣赏我的写作和服装设计,可是他后来伤害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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