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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赌生存的技巧 那些失败的生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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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盗女娼”是中国人最瞧不起的职业,然而这两种职业却是无比的古老,过去、现在乃至将来可能都会存在。人们在鄙视这两种职业的同时,暗含着承认它们也是一种买卖,无非是特殊的买卖。一则是皮肉生意,一则是刀口舔血的买卖,它们的共同点是:都在出卖人类最基本也是最后的资源——身体和生命,也就是说用肉体和命博钱,而当强盗因为还对别人的生命和财产威胁很大,因而也是一种高风险职业。所以,对大多数人而言,不到无路可逃的时候,是不会从事这两种职业——天生的强盗和婊子总是少而又少。但如果在一个不太正常的社会里,一些人发现从事正常的职业,其风险和成本也高到自己难以承受,而且收益很小难以维持自己生活的需要,那么就会很容易下海和上山,作妓女或强盗。

我在上文已经谈到,《水浒》所描写的北宋晚年,社会商品流动规模大、速度快,市面繁荣市井阶层壮大,从事非农业职业的人多于其他朝代。但是不能因此认定宋代已是一个重商社会而非以农立国的社会。因为宋代社会的基本结构没有改变,王朝在政治制度、法律等方面并没有根本的改变,刺激和鼓励工商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和制度保障并没有建立。从事工商业还是老百姓失去土地后不得以的谋生手段,工商业的风险远远大于农业,通过工商业致富往往不能走正常的渠道。

《水浒》中的生意人有三类,但都是失败的或是不正常的。

第一类是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家,我在前文已经提到过。有十几名雇工、开着肉铺的镇关西,在清河县开生药铺的西门庆和北京城里的首府卢俊义大员外。他们不能通过正常纳税获得政府的法律保障和安全服务以及正常主张自己的政治权利,而使必须通过贿赂官员才能获得安全感,从做买卖的“准入”到经营的扩大,不是依法办事而是买通掌握公权力的官员。他们往往激起民愤,容易被仇视,他们在这种畸形的商业环境中也容易忘乎所以,最后被暴力收拾;而卢俊义这种大企业家中的遵纪守法的另类,一方面被强盗觊觎财富,一方面又惹怒了官场,随便找个理由就能收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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