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雉很早就进入了刘邦的生活,早到公元前214年。
当时的刘邦,不过是大秦帝国中一个极不起眼的小公务员,算不上个官,充其量是个吏。工作之余,他游荡于沛县街市,悠哉游哉,漫不经心,把周遭一切都看在眼里,却又都没放在眼里。
他出门,头上总爱戴一顶“亭长冠”。为做此冠,刘邦煞费苦心,派人专程到薛县订制。薛县地方大不,制冠手艺倒是一流。冠以竹皮为骨,外裱漆丽,冠顶扁而细长,形如楚国贵族长冠。
冠是山寨版的冠,戴在头上,一般人却看不出身份。这让刘邦十分受用,一副像我这种牛人,想找个人佩服一下,就只能去照镜子的神情。
这顶竹冠是他的钟爱,一直带在身边。多年后他做了皇帝,闲暇时也要拿出来戴戴,以回味当初在沛县虚度的烂漫时光。
当年,他头顶“刘氏冠”大摇大摆地出肉铺进酒馆,坐下便与友人放肆痛饮,喝大了就神侃胡聊,满嘴跑马车,或者吐一地,才不在意旁人用何种眼光打量他。
有两家酒馆的女老板与他熟识,并不向他催要欠下的酒账,很多时候干脆就免单。刘邦兜里常常一个子儿没有,穷得叮当都不响,却从来就不缺对他好,与他暧昧温存的女人。
沛县的有头有脸的人物既羡慕,又嫉妒,还有些惊讶,无法表达此等复杂的心情,只能在心底颇有几分酸楚地感叹:世上有几个女人一生中没有爱上过流氓!
沛县城东门外,有一处泗水亭——刘邦混薪水的地方。
那时他有一个头衔:泗水亭亭长。
这是一份吃力不讨好的差事,既不清闲亦无油水可捞。管辖的事务不大,却相当繁琐,今日接待官员,明日缉捕盗贼,后日为县政府采买购物,还要传递文书,调节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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