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志要推翻清政府的革命党人,大多跟帮会关系密切。孙中山在檀香山加入致公堂成为红棍,仅仅开了个头,后面就一发不可收拾。同盟会中,原来光复会的人和原来兴中会的人闹意见,陶成章和陈英士彼此视同水火,但在联络会党方面,却异曲同工。在两广,则三合会,在两湖,则三点会、洪江会,在西北,则哥老会,在四川,则袍哥,在江浙,则洪帮或者青帮。或者跟帮会头目称兄道弟,或者自己直接投身其中,甚至干脆成为某个地方帮会的龙头老大。帮会和革命党人不分彼此,也不知道是革命党加入了帮会,还是帮会同人加入了革命党。
有研究者说,革命联络会党,只是革命党初期的策略,到了后来,就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争取新军上面了。可惜,事实上没这么回事,跟联络会党相比,争取新军只占革命党工作的一小部分。不少新军将领虽然原来跟革命党有过联系,但回国做官之后,能否带他们的部下投身革命,本就是个未知数。不过,在新军起义成功之后,各地帮会的起哄也很重要,不然的话,不会有那么多的地方宣布独立。
如果说,檀香山的致公堂还不够“黑”的话,国内的会党,无论是洪帮系统,还是青帮系统,都是地道的黑社会,无论他们打还是不打什么“反清复明”的招牌。当然,在那个时代,即使是黑社会,也属于道亦有道,有组织,也有规矩,轻易不会打家劫舍,扯旗造反。但他们毕竟是游离在正常社会之外的另一群人,一群跟犯罪活动有密切关系的人,一群令正常社会的老百姓感到害怕的人。
革命成功了,会党和革命党人一起成了革命的功臣。用袍哥的话来说,就是哥子做皇帝了。于是开山堂,散海底,招摇过市。军队里,旅团营连排的序列,跟帮会老大、老二、老三的等级重叠,衙门大堂,变了帮会的山堂、公口。从此以后,中国进入了一个黑社会合法化的时代,原来处在秘密状态的帮会,纷纷翻上地面。上海的青帮,在清朝统治时,只能在租界的庇护下,靠给洋人做巡捕,寻点机会,可是进入民国之后,居然摇身一变,成了大亨,甚至闻人。政界的大人物,蒋介石、戴季陶等人跟青帮搅在一起;商界的头面人士,像阿德哥虞洽卿、王晓籁,同时也是帮中的兄弟;文化界的名流,也跟帮会夹杂不清。在四川,嗨袍哥的人下至贩夫走卒,上至达官贵人,无论在城在乡,想找到一个不在帮的人,竟然是件很难的事。但是,帮会并没有因合法化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生存之道,无论是青帮、哥老会还是袍哥,都依旧包娼包赌,走私贩毒,甚至跟土匪勾结,干些不要本钱的买卖。以至于为了跟那些依然杀人打劫的袍哥有所区别,袍哥在这个时候分成了清浊两系,当然在实际生活中,彼此间有时也很难截然撇清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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